病毒性肝炎病人需要长期服药和营养才能有效遏制病情发展还要根据服药情况做相应的检查,每年才给3000元报销远远不够,且医院还规定每次只能开三个星期的药,浪费病人和医生的时间和精力。迫切期盼我市向江浙学习,给我们这种病种每月3500元医药费,并由医生根据病人情况每次开出药量。
您好!
您的咨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南昌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二十条规定: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原则上每次开具药量不超过15天;确因参保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经就诊医院医保办审批后,最长不超过30天的用量。
2、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1]147号文)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标准:慢性肝炎统筹支付限额3000元的规定。您所反映的提高病毒性肝炎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一事, 我们会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1-25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