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村客运车所获的补助是归企业所有还是实际经营者所有?

你好,我是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农村客运责任经营者,根据省厅闽交运(2013)213号文件,购买农村客运车辆可享受补助资金。但是公司认为此补助归企业所有,可我们是实际经营者,承担村村通的任务及运营成本,购车补助应当归我们责任经营者所有。我想请问,这项补助资金到底是归谁所有?在此之前,我已经多次向省交通运输厅网上政务信箱和写挂号信的方式咨询过,但至今未得到回复。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实际责任经营者一个答复,解决我们对此的疑惑为盼!
长汀县交通运输局关于
“罗治平购买农村客运车辆获的补助是归企业所有还是实际经营者所有”的诉求件处理情况反馈
一、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补助政策规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4〕213号)文件,第二章第一条补助对象及条件,明确规定“申请享受省级补助的农村营运车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并实行公司化经营,从事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建制村(或自然村)的客运车辆。
二、针对信中所反映情况:
1、经组织调查,我县维农客运有限公司所有从事农村客运车辆都实行产权公司化、责任经营,县维农客运有限公司制定的营运客车及营运班次责任经营合同书第一条营运客车及营运班次的基本情况“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下列营运客车与相应营运班次交由乙方责任经营,该营运客车产权及相应营运班次经营权均属于甲方。把农村客运车辆产权及班次经营归属问题写入合同,甲、乙双方并在合同书上有签字盖章。
2、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新购置农村客运车辆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新购置的农村客运车辆补助款应归属产权所有者县维农客运有限公司。
长汀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17日
(长汀县交通局于 2014-10-17 15:4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