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11月26日报道 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不合格名单,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水溶C100、统一企业蜜桃多汁不合格被曝光!
请问市工商局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有要求这些不合格产品在我市各大商场下架吗?下架后对这些不良商家有没有什么处罚措施?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或者通报的监测信息和监督检查信息,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但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其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布或者通报的监测信息应如何处理。目前,我市工商系统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后续处理工作主要是依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后续处理工作制度(试行)》进行,已经实现了全省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共享。省工商局的后续处理工作制度规定,省内各地级以上市工商局要及时将初检不合格的商品监测信息上报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统一发布,各市要根据省工商局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来开展清查行动,对与公布的不合格商品属同一批次的,采取封存、退市措施。但对于外省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由于涉及检验依据、判定原则、具体的抽样数量及依据、检验报告的有效性、检验结果的确认情况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还未能实现信息共享,暂不能依据其公布的不合格信息开展清查行动。但工商部门会根据相关信息加强对相关食品的监管,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要求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要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对于不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2009-11-27 0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