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定城郊镇书岭村,我们这边是移民村,2000年移上来的,现在政府想把我们的附属用地强行征用,征用款我们亏很多,说是为了“美丽乡村”的工程,不知道政府这样的用意何在?这样的补偿我们是不愿意的,而且土地征用的目的我们也不知道到底要干嘛。
曾先生: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城郊镇党委、政府派专人负责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城郊镇书岭村2015年由永定区委、区政府申报,省移民局批复确定为省级美丽库区建设示范村,总投资1600多万元,因工程迟迟无法开工,2016年被省移民局约谈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并被省移民局追回部分建设资金。
2、2016年9月永定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推进书岭村美丽乡村建设,由城郊镇党委、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城郊镇党委、政府为此专门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书岭村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队进驻书岭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是对村民在房前屋后违章建筑进行丈量、登记造册,并张贴公告督促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村民同意拆除或自行拆除可以给予一定奖励,否则进行强制拆除。美丽乡村建设拆除违章建筑是前提,政府对所有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时合法的。
3、书岭村违章建筑均是建在菜地、公共用地等地方,不是村民所说的建在附属用地上。因为书岭村民的附属用地在移民时期以货币发放的形式予以解决。此次拆除的违章建筑是建在菜地、公共用地上的,所有菜地都属于村集体所有,由村两委按人口分配给村民使用,把菜地改为他用,本来就是改变土地用途,所以都是违章的,都必须拆除。
4、此次违章建筑拆除结束后,由区移民局对拆除后的土地按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实施建设改造。整个书岭村的环境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并不是按你所说的对土地进行征用。
城郊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永定区城郊镇人民政府于 2016-12-19 16: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