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东安县交通局拔付拖欠我的公路建设款

请东安县交通局拔付拖欠我的公路建设款 省委巡视第七组: 我叫夏秀翠,女,道县人。 一、事件基本情况 2014年11月,我在东安县石期市镇白竹村(四组)承包新建了一条长约壹公里的通畅公路,根据我与白竹村委会的合同约定:由我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个人垫资修建(所垫资金系我贷款来的),工程造价为32万元/公里,村里自筹资金 12 万元,其它资金由交通局拔付,合同要求本工程于2014年12月完工,我如期完工并经质监站和交通局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合同还约定付款方式为:村委会自筹款在机械、运料到场地后边运料边拔付,直到付完自筹资金12万元/公里,余款待工程完工后在2014年年底全部付清。但工程完工后至今已整整一年了,交通局只在2014年年底拔付了我二万多元,没有按合同上面所说的余款在年底全部付清。我去交通局找相关领导请求他们把余下的工程款拔付给我,相关领导只答复我:“春节前看有没有,财政局拨下来就给你一部分,应该比去年多点”,他们就给这么一句话把我给打发了,我这垫资的十多万元可是贷款,本来修这条路经过预算也赚不到几个钱,现在拖了一年多了还没有拔付给我,我所借贷款利息已近二万余元,这条路本来给出的造价就低,别的修路老板都不愿意来承建,我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希望能为偏辟山村老百姓出行方便而垫资修建这条路,现在路修好了,老百姓出行方便了,而我工程款拿不到还背负了一身债务,这样的事情如何让我这个作为三个孩子的单身妈妈承担的起?目前,我的大孩子在上大学,老二又在上职高,老三又在上高中,三个孩子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都压的我喘不过气来,现在又背负一身债务,这样的压力已让我几近精神崩溃。 二、主要诉求 现在已临近春节,为了维护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社会稳定和石期市镇白竹村的公路畅通无阻,特请求东安县交通局及时将公路修建余款拔付给我! 信访人:夏秀翠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你的工程款共计32万元,白竹村当年已付自筹款12万元,2014年底县交通运输局已拨付2万元,下欠18万元。之所以拖欠你的工程款,主要是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超计划太多,欠款在三千多万元,没办法一次性付齐,只能是按比例分三年付清。这样做不针对你一个人。回复时,县通村办已拿出了2015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计划,其中你的余款在年前一次付清到位。
东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