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南海上班,公司办理的社保卡,请问在佛山市一医院就医可以报销吗?谢谢
您好,按照目前我市的医保政策,以职工身份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参保所属区或选定区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和佛山市中医除外),我市参保人在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其医疗待遇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总体规定是: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的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按三类医疗机构85%(恶性肿瘤手术治疗、心脑疾病手术治疗以及肝、肾和骨髓移植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的标准予以报销。
2017-03-28 11: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