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伤人的事情屡见不鲜,轻轻咬一口就得花几百块钱,如果是狠狠咬一口相信后果不堪设想。关于狗的事情论坛讨论较多,有的还互相开骂。狗是一种比较聪明或者狡猾的动物。一般散养的狗不会咬人,而且碰到陌生人大多叫几声就走开了,还有狗是百步大王,最凶的狗,走到其它地方去(狗主人不在旁边),都像过街老鼠那么胆小,比它小的狗来挑衅它,它也会避而远之。但是如果平时关在院子里,而且拴着绳子的狗,这就会咬人了,狗本性和狼差不多,有句话叫做狼心狗肺嘛,本身整天见不到外面事物和人,郁闷,心情烦躁。狗除了和主人和谐以外,对于面对其它人或者动物,狗的本性就原形毕露了,见了就咬。有些狗主人给那些大型犬出去拉尿拉屎,以为牵着绳子没事的,可是往往就在那一刹那,大狗咬老人或者小孩,要是狗主人控制不住大型犬,有可能造成悲剧了,咬死人或者咬成重伤咋办?所以政府应该出台规范养狗条例,对养狗的必须办证。对于养大型犬出去把人咬死,应该把狗主人判处无期徒刑,赔偿死者经济损失,咬成轻伤以上应该赔偿损失加上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咬成轻微伤的应该赔偿损失加上治安拘留。条例越严越好,因为养大型犬的未必是有钱人,有的人就喜欢养大狼狗看家,还以为自家是亿万富翁似的,要是真把人家咬伤了连医药费都赔不起的大有人在。
“设区的市”在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迹保护等方面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城市进程不断推进,各类矛盾日渐突出,政府有必要利用手中的立法权规范城市管理工作,便于城市管理。
我在路上从来没看到过有主人为自家的狗使用狗套的,使用牵引绳的有,但还是散的多。其实大狗牵出来,使用上狗套更保险,即使狗主人疏忽狗绳没牵好,至少狗狗咬不了人。带了狗套,狗也叫不了,也吓唬不了人,也能少不少麻烦。
说漏了,是狗嘴套
有谁做得到?
所以需要立法。只有立了法才能有下一步的执法必严,开始没人做就要靠罚的,就像驾驶员行驶在路上,多年前与现在比,路上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还是靠严罚罚出来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者缺一不可。罚一批,警告一批,剩下的就会老实了,人是有从众心理的,大家出来都使用狗绳了,用嘴套了,不用就特别显眼,自然就会去用。大家都不用狗绳,没人来罚不用罚,很多人都选择不用。
立发了,很多人就不养狗了,要不然一不小心坐牢去都说不定。
爱狗人士和被咬人士无法磨合的矛盾
这样好啊,养狗人少了,城区内控制狗数量的目的也达到了呀。
是该立法犬类管理了!设区市具有立法权!
狂犬病是死亡率最高的传染病,可惜好多养狗之人却没有这个意识,政府应该引起重视,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普及不文明养狗的危害性,对狗宽容,就是对他人残忍,绝不放纵.治理狗患,先从养狗之人下手,追究肇事狗主人的刑事责任,狗主人真正爱狗,请做好登记,打疫苗,文明养狗.强烈要求捕狗大队好好整治无证狗,散放狗.
以前吐槽 遛狗不栓绳
现在 吐槽 遛狗拴绳不给狗带嘴罩
未来最好全城灭狗
他们想的是咋样创收,鬼才会去想你们百姓死活。
牵着和散养没有两样,领证犬难道不为咬人,犬类就该禁止。
绍兴市应该出台规范养犬的文件,现在公园里有多流浪狗,如果不小心被咬了只能自认倒霉。
流浪狗的性质不一样,城市流浪狗应该扑灭,但是城市宠物犬是属于个人财产,有些狗动不动就是几万几十万,每个月狗的生活费2000~3000,这都是个人价值不菲的财产,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一刀切只能说是人性的自私在作祟。说明下我以前养狗现在不养了,我想我的观点应该还算公正的。
你的狗卖了?
抓狗不挣钱 我投诉1年多 小区养大狗都没有解决
我们这边有好几个漂亮妹子养的都是很大的狗狗 ,呵呵!
政府抓狗不挣钱 我投诉1年多 小区养大狗都没有解决
老早有管理办法了,可没人执行啊!明文规定:(二)携观赏犬出户时应束犬链(绳),犬只由成年人牵领并应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犬只在户外的排泄物,携犬人应立即予以清除;
(三)不得携犬只进入学校、商店、市场、医院、影剧院、展览馆、体育馆、风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
这个暂行办法里没有罚则,没法处罚。比如只有说应束狗绳,没有写没有束狗绳的话怎么处罚,罚多少。说白了养狗现在全靠犬主自觉,看个人觉悟。问题是现在的事实是有觉悟的犬主太少了,还得靠罚则来约束的。
有法不依有啥用,狂犬病一旦发作是没有解药的,致死率100%,
支持。小区的养狗的,每天大小便都放出来,故意让狗在别人家门口大小便。夏天臭气熏天。没有相应的政策,养狗的那些人简直无法无天。
支持。城管可以像交警开罚单那样做。省的天天出去和劳苦奔波摆摊糊口养家的人打架。
确实应该好好管管狗了害人不浅
老兄:这个管理办法为什么没人执行??主要是没有罚则,刑则; 有个六十多岁的老太被恶狗咬伤,做了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做这个手术痛苦是无法形容,寿要短一节)上法院还要自己承担20%的费用;如果有刑则,不用费周折,九级伤残,狗主三年刑期;狗伤人-要跟人伤人一样,参照刑法,狗主代刑;
在狗患泛滥的今天,为保障极大多数公民的权益,政府就得出重典彻底治理。
如果一个城市连狗都管不好,,,,,,,,,,,,,,,,,,,,,,,,,,,,
养狗的权利与文明 养狗的义务必须对等 ,发生恶性伤人事件的狗主人必须承担相应后果。
今天早上就看到一位大爷把狗放在超市推车里买菜,狗蹲在车里舔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