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机关与企业法人之间是代理关系吗

企业法人机关与企业法人的关系1. 什么是法人机关
(1)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的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个人。
(2)法人机关的构成:法人机关由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组成。
①法人的权力机关,又称决策机关,决定法人的生产经营或业务管理的重大问题。例如:在有限责任公司权力机关是股东会,在股份有限公司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
②法人的执行机关,是法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有权执行法人章程、条例等规定的事项,以及法人权力机关所决定的事项。例如:在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机关是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设执行董事;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执行机关是董事会。
③法人的监督机关,是对法人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例如:在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关是的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设一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关是监事会。
企业法人机关与企业法人的关系2. 法人机关与法人之间的关系
法人机关不是独立的权利主体,而是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法人机关是法人意志的形成者和执行者,法人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的活动为法人本身的活动。法人机关是法人的代表者,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是代表关系。
企业法人机关与企业法人的关系3. 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与代理关系的不同点:
(1)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是部分与全体的一元关系;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即存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二元对立关系。
(2)法人机关与法人的关系中,只有一个意思,即法人意思;在代理关系中,必须有代理人的意思和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存在两个意思。
(3)法人机关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其行为后果自然归属于法人;在代理关系中,代理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不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只不过代理行为后果依代理规则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