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来电反映,金域蓝湾6号楼1604改变房子格局,将一套房子改成三间单身公寓出租,这不合法,还将水管埋在地底下,存在隐患。向物业反映了,称没有执法权。烦请有关部门介入核实并处理。
2017年8月25日网民反映金域兰湾A区6号楼违规装修一套变为多套问题的信访件于8月25日收悉。根据《信访条例》、《住宅室内装修装修管理办法》,你反映的属于规划设计功能改变,请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房管局于 2017-8-28 16:17回复)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2011]98号),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已集中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乡规划部门不再行使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因此,您所反映的情况,应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宁德市规划局于 2017-8-29 09:02回复)
李女士:
您好!
您在12345政务平台反映 “金域兰湾A区6号楼1604业主擅自改变房子格局”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接到诉求件我支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勘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宁德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闽政文【2011】258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十八条第(四)项划转至我支队,改变房屋格局问题不在我支队职权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执法局东侨支队于 2017-8-31 18:0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