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水宁新农村的建设到底为了谁?农村住楼房到底实际适用吗?


新农村建设强制,农民敢怒不敢言,政府补贴更是微不足道,面临着田地被收回,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农民辛苦大半辈子盖的房子面临强拆,异地盖统一的小楼,大家都知道,巴中水宁是最落后的贫困镇,当地政府为了利益,不管农民死活.希望引起各界朋友的关注,救助我们于火热之中.
政府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对农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并点,让农民全部住在一起,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实行统一管理。对拆除的农民房产估值一般为每平方160——550元,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一般是每平方1000——1200元或更高一些。农民要想住同样面积的楼房就需要每平方倒贴500——700元或更高。
政府从农村农民住房中腾出的土地流转,招商、以获取收益。农民被集中规划到定居点后,将农民承包的耕地流转给开发商,现已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了,已将成片的良田推成斜坡种植葡萄,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以毁。
现农民的真实情况:
1、处于被动消极甚至抵制状态。
2、大部分表示无力承担购买、搬迁、装修楼房费用,必须借贷,不能承受这样的经济压力。
3、大部分认为不符合农村生产生活现实,是对农村农民财产和经济的严重侵犯与剥夺。
4、新农村建设是扰民劳民伤财的行为,是对农民的敲诈。
5、基层政府为了政绩和经济利益,在舆论宣传方面弄虚作假,欺下媚上;在操作上则是强迫农民就范。
6、农民人心惶惶,极度不安,产生了很大的焦虑和恐惧心理。极度愤懑而又无可奈何。对未来的生活迷茫而不知所措。
水宁镇的新农村建设严重的脱离了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方向,没有认清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在于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背离了党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违背了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村生产力总体水平并不高,农村经济十分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搞这样的新农村建设,违背了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背离了科学发展观。脱离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害无益。农民生活还很不富裕,经济承受能力非常有限。在这样的新农村建设,不仅会使农民返回赤贫状态,而且还会使大部分农民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属于一次性把农民的口袋掏空,最终致使农村经济陷于长期滞停状态,釜底抽薪,农村经济将彻底失可持续发展力。
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埋下社会动荡的根源。农村土地实行集约经营,意味着大批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不仅进一步削弱农民生存和增收的基本物质条件,而且,集约经营的土地不需要这么多人作业,大量出现“农民工人”的现象,致使大部分农民成为无业流民,影响家庭乃至社会的稳定。
现阶段的新农村建设之所以被基层政府急不可耐地贯彻执行,凸显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一是从拆迁民房中腾出土地,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获取巨大的收益。二是,农民们住楼时缴纳的每平方差额费用将是巨大的经济收入。所以为农民盖楼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这才是问题的本质。关键是政府所追求的经济利益,完全是取之于农民,是与民争利的行为。政府在执政观念上还需要进一步领会党中央关于新农村的真正内涵。此举应当因地制宜,应充分尊重民意。应当切实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维护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新农村不仅仅是修建几栋高楼,把农民赶上高楼而已,还应该考虑他们赖以生存的发展大计

有道理,支持楼主

现在连土地都没有了,以后怎么生存。

我们也不想说啊,可是我们还要生活啊

开发农村房地产市场,实际上扶贫只需要建设好农村的路,农民自己建房会比较好…

为了个别人的利益,却损伤农民利益,置老百姓的生死于不顾。真日货!!!

个人觉得楼主发帖说的不够客观,搞新农村建设至少把路整通了,基础设施给你弄起的哦,喊你自己投钱修路,你愿意么?况且现在巴中人工成本这么高,就是一个普通木工工资也至少300一天,你自己在农村修一套房子也要10万左右嘛,我们那里想找政府规划修新农村还没有整成呢?得了便宜还卖乖,是在逗仇恨么?

别听几个狗屎的忽悠,我还不信他几爷子还敢咋块。中国之大还没有说理的地方啦?

路修通了不是为他们个人利益吗?还不是方便搞他们的产业。别妄想把个人利益强建在老百姓背井离乡的痛苦之上,请搞清楚新时代的农民是懂得维权的。

新农村里住了几个人?再过十多年离场镇边远一点的就无人烟了!钱少的在乡镇买了房,钱多一点的在城里买了房子,年青人都在处打工新农村谁住?

水宁寺是咋搞的?这儿没整好那儿没整好,天宫村咋又出屁漏啦?我看你们镇领导也够忙活的。

水宁镇咋搞的?天宫村咋又出屁漏啦?值得反省!

其实新农村建设应该以社为单位建设,村为单位建设有些不合理,有关部门应该调查了解一下。
社为单位建设,离农民土地比较近。
村为单位建设离农民土地有的地方比较远。
不知道巴中的规划大师注意到没有?

尊敬的巴山蜀水197729网友:
你好!
首先感谢您对水宁寺镇新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你通过巴中麻辣论坛发表《巴中水宁新农村建设到底为了谁?农村住楼房到底实际适用吗?》一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就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水宁寺镇新村建设按照省、市、区有关政策,根据水宁土地和人口发展现状,结合农村深化改革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利用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同时也是基于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家庭主要以留守老人和儿童为主,劳动力缺乏导致部分土地荒芜,加之部分贫困农户土坯房破败,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还比较差的现状而实施的。
水宁寺镇实施的新村建设项目采用农户自愿申请,对危旧土坯房拆迁采用购奖拆补方式,其标准按照巴州府函〔2014〕26号文件指导执行,即土坯房按110元/㎡,木结构120元/㎡,定期拆除10元/㎡奖励,宅基地按有偿退出机制50元/㎡计算(原宅基地占地面积减去购房建筑面积作为宅基地退出计算面积实行补助);在新居点自愿购房者,可享受按购房建筑面积60元/㎡标准奖补(人均不超出40平方米),房价按1千元/㎡计算,所购住房为一楼一底,前厅后院,拆除后不愿购房者,实行货币安置。
土地流转和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是实施新村建设的有力支撑,是一项有效利用土地资源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利民政策,并非收回或征用,未改变土地性质,农业设施用地、生产性用地的土地指标均严格按照国土部门要求报批手续。对整村土地流转的村实行自愿加引导的方式,拆除土坯房,实施土地整理后,然后通过招引业主建设园区。如红栋村流转的土地按照600斤中等黄谷计价支付给农户,2014年度800元/亩。
新村建设既可帮助农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住居环境,又能完善聚居点内道路、饮水、卫生室、学校等基础设施,让大家共享公共服务。同时,园区建设吸引部分青年回乡创业,让大家能就近务工,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务工收入和二次分红收入。
如你对该政策还存在疑虑或需进一步咨询,你可以向当地村社干部、驻村干部、挂包领导咨询,也可以直接向镇党委政府直接反映。
最后祝你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咨询电话:0827—5810001
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人民政府

当地党委政府能够正面发声,回应老百信关注,值得点赞

为政府直面矛盾的勇气点赞

现在社会太浮躁啦,大家都想成拆迁爆发户,楼主还是需要自己客观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