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房房产证办理需要材料跟要多长时间,然后婚前买房,婚后配偶房产对买房的限购名额有影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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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登记以依申请登记为原则,商品房开发商只有到所在辖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后,购房者才能凭购房资料办理其名下的商品房登记手续。如开发商确认咨询人购买的房屋已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当事人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仅供参考,以各区公布为准):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收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收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应提交临时身份证(收复印件)。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收复印件)或户口簿(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收复印件);
(3)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复印件);
(4)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收复印件);
(5)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收复印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收复印件)及由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有效证明文件(收原件);br />
(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证件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收复印件),以及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当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收原件)。
3、有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通知书,或商品房过户证明书,或权属证明书,或不动产权证(包括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收原件);
4、契税及相关税费证明(收原件);
5、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购房发票(收原件);
6、宗地图、房产分户图(收原件);
7、共同共有关系证明(合同无明确占有份额的,房屋共有人约定“共同共有”房屋的提交):
(1)夫妻关系的提交结婚证(收复印件);
(2)家庭关系的提交户口簿(收复印件)。
8、办理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原件)。
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及联系电话: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禅城区魁奇路澜石金属交易中心4-5楼,电话:88881200;南海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海区南海大道北28号,电话:81213175; 三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2号,电话:87786451; 高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明区三洲百灵路88号,电话:88620920。
二、各区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间(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区公布为准)禅城区:20个工作日,南海区:15个工作日,三水区:17个工作日,高明区:20个工作日。
三、因房屋交易不属于我局职能范畴,涉及限购情况请咨询住建部门。
2017-06-23 14:4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