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灰色收入看做是,比如去医院看病,通过关系,找到专家,安排床位,这在我看来算是灰色的便利。比如提前知道某个政策,知道点内幕,提前买个啥,省一笔钱或者赚一笔钱,这也应该算。通俗点说,就是在很多行当里面,你单位的这块牌子,很有用。办个什么事,掏出工作证,我是XX单位的,那很可能对方对你很客气,也不会推诿,有些比如可要可不要的材料,你忘带了,那你就不需要再跑一趟。
很显然,在很多地方,公务员这份工作,带来的便利是很多自由职业和企业的职工无法比拟的,无论你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灰色收入确实存在。
俗话说有利必有弊,享受这些便利的同时,你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经常在互联网上看到有人吐槽说,为什么公务员犯一点小错误就会被无限的放大,公务员也是人,不是圣贤。但是他们往往忘记了,他们获取便利的时候,没有把自己的位置摆放在一个普通人的立场上。
我猜楼主的意思是,公务员在享受权力带来的更多的权利时,就应该担负比普通人更多义务,如为党奉献,忍辱负重,不要跟老百姓耍无赖。与各种单位的人接触多了,你TAMA就真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什么的,不干实事好事,尽想得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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