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市区解放路上,一下子出现许多叫不出名的物件,不规则分段布置在解放路两边的人行道上,但是占用了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车黄框区域,挤兑了电动车和自行车的停放空间,迫使非机动车停放时后轮出黄线,甚至影响盲道的畅通,人行道的执法部门城管执法局咋不去管管呢?此举与文明创建格格不入。有图为证:
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机构职能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外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没有黄框的地方却没有布置
看样子是种花,可能是想在非机动车辆停放处既停车又栽花一举双得吧。
景观花坛!
摆花怎能以侵占停车位为代价?
绍兴非机动车及行人社会地位低下的又一表现,占领非机动车停车位,占领非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斑马线遇行人不礼让。祖宗是相同的----绍兴非机动车及行人社会地位低下
城市广场附近两处没有划黄框的人行道却没有布置此类物件,这让划有黄框停车区域的市民情何以堪?
规划不到位啊
各自为战的结果
这个是景观花坛,里面是要放花草的。因为目前绍兴准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景观工程,为了是我们城市的美观,这是一件好事情。城管职能确有占用人行道路的执法权力,但其执法对象是商家等自然人,而这个行为是政府行为,城管无法对市政府执法的,这个你懂的。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闻讯已经作了调整:
应该是景观花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