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商品房小区没有设置公共泊位,业主该怎么办才好?

您好!我是绍兴的一名居民,购买了位于绍兴城南的一套住宅商品房,该楼盘于2014年开始建设,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有地下车位约500个,却没有一个公共泊位,给业主的访客停车非常不便。通过询问物业后确认,开发商没有建设公共泊位。贵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建设发〔2013〕252号文件: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标准设计站修编的《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已通过审查和公示,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21-2013, 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附件《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3.0.14规定: 住宅及公共办公楼建筑工程配建停车泊位数的10%应设置为公共泊位。公共泊位可设置于地面或地下,但须单独划定区域并予以区分。《条文说明》3.0.14规定:考虑住宅及公共办公楼等建筑工程的外来临时车辆停放需求而规定本条文。我们现在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解决:1、开发商未设置公共泊位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如果可以的话,请从上述规范制定者的角度对我们进行解答?2、作为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您好!你所反映的关于所购买楼盘没有公共泊车位一事,我局根据规划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地下车库的出入口位置、地下建筑面积和停车位总数进行审查。
绍兴市规划局 2017/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