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隐患问题

尊敬的袁省长:感谢你在百忙之中收看我们的来信,今反咉诸暨市牌头镇安全文锦园小区存在问题如下:一、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文锦圆小区消防用水管道和生活用水管道未按照国家强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单独铺设,而是使用同一管道,且道路不符合规范要求,无消防回转场,如果一旦发生火灾险情,没有独立消防管道和消防通道的小区后果将不堪设想!二、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文锦园16幢、18幢、8幢等都存在着各种质量问题,其中尤以16幢最为严重,16-1,16-2,16-3,16-4,16-5,16-6,16-7,16-8,16-9,16-10等十几个车库框架及承重大梁全部出现断裂缝,并且其中16-7号车库框架大梁非常严重,共有十几条断裂缝之多,令人触目惊心!16幢2单元3单元一楼至顶楼(五楼)主卧承重墙呈同位置内外贯穿性开裂,多支卫生间过梁严重开裂,室内楼板,墙面大面积开裂,而且根据观察,框架大梁的裂缝程度和裂缝数量,墙体的开裂程度近期都有明显的加速增长趋势,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标高。现有标高明显低于周边环境,使文锦园雨污管道无法正常外排,雨量稍大就会形成污水满溢,多次大雨使小区车库进水严重,给业主带来损失和造成生活上的极大困惑。四、开发商将文锦园小区公共绿化,赠送或售与部分业主,在消防道路按规范要求达标情况下,小区绿化面积未能达到要求,严重损害了大多数权利,给小区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五、使用不合格的塑钢门窗.管材等材料,并且水电管道铺设严重不符合规范。鉴于文锦园存在的以上各项问题,今业主们恳求省人民政府成立由纪委.建设.监管.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文锦园存在的严重消防.质量安全隐患及其他事项,迅速调查处理,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文锦园房屋质量问题业主
许燕利等文锦苑业主:您于2017年9月5日反映的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人关于文锦苑小区存在消防、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我们于2017年9月13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经调查,文锦苑小区始建于2006年,一期交付于2008年,二期交付于2012年;小区由诸暨市文锦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法人代表为蔡乐忠;小区初始物业由开发商指定佳得利物业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业委会后由开发商推荐科海物业公司管理,至2016年元月后科海物业撤离,物业由业委会聘请人员自行管理。牌头镇人民政府自9月13日受理业主代表反映的问题后,即与业主代表取得联系,同时致函建管局、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要求派员参与调查检测,提供技术支持。现经诸暨市建管局会同文锦苑小区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等进行了实地踏验,就房屋质量、消防隐患等问题回复如下:(一)重大消防隐患问题:由诸暨市公安消防大队监督人员根据信访内容,于2017年10月9日对文锦苑小区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一是关于“未按照国家强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单独铺设消防管道”的问题。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3.1和8.1的相关规定,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二是关于“道路不符合规范要求,无消防回转场”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目前该小区的消防通道满足4米的宽度要求,同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7.1和《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浙公通字【2015】54号)相关规定,该小区可不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但小区设置了环形消防车通道,可以不设置消防回车场地。(附消防处理意见原件照片,以原件内容为准)(二)小区业主提出的打量裂缝以及一至五层贯穿性开裂的以及空鼓的问题:2017年9月14日,诸暨市建管局会同文锦苑小区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进行了实地踏勘,五方参建责任主体统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架空层南北向中间个别纵向分隔墙(上层无承重墙)出现斜裂缝,该裂缝主要为纵向一层隔墙与相邻横向承重墙荷载不一导致的沉降差异(房屋建成已五年以上,沉降已基本稳定),出现裂缝的纵向分隔墙层为客厅与餐厅连通处(无承重墙),故该裂缝进行封闭处理后不影响房屋主体的结构安全。二、部分外墙窗洞口转角处出现裂缝,主要为应力薄弱处及温度等因素引起(房屋建造已五年以上,沉降也已基本稳定),故该裂缝进行封闭处理后不影响房屋主体的结构安全。同时提供了详细的修复方法。(附建管局会同工程建设五方主体处理意见原件照片,以原件内容为准)(三)对于业主提出的储藏室、小区绿化、健身设施、停车位、楼道维修费用、小区地面标高、烟道等问题:牌头镇人民政府建议业主委员会调阅建筑施工图纸之后,收集相关证据,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认。塑钢门窗及管材质量由文景苑物业取样之后送至诸暨市宏泰建设工程检测所进行检测。(四)《关于诸暨市文锦苑小区房屋质量等问题的报告》中提及的移交图纸等问题:我镇与小区业主代表对接后,业主代表于9月27日提交了一份《关于诸暨市文锦苑小区房屋质量等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了其他相关问题,其中关于移交图纸的问题,我镇已多次与开发商进行对接,要求开发商提供建筑施工图纸,开发商均表示需要移交的图纸已经移交物业,我镇已经与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由我镇提供介绍信,由文锦苑业主委员会至市档案馆查看文锦苑施工图,并自行对比图纸。小区污水管道穿强电线的问题,已经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开发商表示近期会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整改。(五)关于后续问题的几点意见:1、文锦苑业主提出的消防管道和生活用水管道铺设使用同一管道问题,目前公安消防大队虽明确了允许合用系统的标准,但未能明确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是否符合标准,这需要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做出处理意见。2、小区业主提出的大量裂缝以及一至五层贯穿性开裂的以及空鼓的问题,建管局及五方参建责任主体统一作出了修复意见,但初步协调后文锦苑小区业主方未能认可,现需要双方进一步协调达成处理意见。现建议文锦苑业主调取图纸比对后,再由牌头镇人民政府进一步组织相关责任单位会商协调,以明确《关于诸暨市文锦苑小区房屋质量等问题的报告》中所涉及的具体问题,协商不成则建议进入司法程序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做出裁决。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持本处理意见书原件,向诸暨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地址:诸暨市信访局),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诸暨市牌头镇 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