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聚隆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行为

尊敬的市长,你好 嘉兴市聚隆实业有限公司在销售位于南湖区花园路和长水路交界处的峰尚大厦时,以住宅和办公用途宣传销售,样板房设有床位等明显的住宅用功能,诱导我签订认购协议书,并交定金三万,但我今天过来签合同,合同上只写明作办公用,存在严重的误导购房者行为,我拒签合同,提出一下两个解决方案:1.退回房屋预定款三万元;2.房屋合同按宣传的办公和住宅两用。 以上两个方案任何一种我都认可,但对方不与理睬,大有不退押金,强买强卖之意,在无助之下,恳请领导出面解决。另外查到,该公司在2016年曾有不诚信记录。 不甚感激!联系电话:1830196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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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 2017/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