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我们这1000多集资户主持正义!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回复:LY14032900002投诉)经查,红梅小区4.1期至4.3期集资房由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工程筹建处建设,此三期项目由于施工单位提供给质监站的材料不齐、工程结算未审核完成、城建档案馆资料不齐等原因,导致该项目无法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也无法办理房产证。目前,我局已责成该公司尽快将材料补齐,完成终检报告,并加快该项目结算审核进度,待有关办证材料齐全后,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房产证。
请教:
1、工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怎么就让集资户进行装修入住,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2、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集资建房工程筹建处如不去补齐材料,我们这些老头、老太是否一直就这么干等下去???
3、补齐材料了,多少个工作日完成办理好2证手续???
4、我们这些老头、老太缴纳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否应该公示出来?是否有专门的建立账户?有没被人挪用?利息怎么处理?(1000多户,每户3400元,那是几百万,每月的利息去那里了?)
5、为什么改建我们的架空层?(规划设计、城市执法、监理等相关监督部门为什么没起到监管作用?里面是否有**行为?)
6、地下人防车库怎么可以卖?(人防设施谁给的利,让人防进行买卖?里面是否有**行为?)
7、为什么官老爷要执行拆迁时的力度是“又快又好”而处理这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情确又慢又……?(难道说是没有利益,一切就慢慢来,连起码的程序都懒得走,是吗?)
您好!因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尚未参加龙岩市“12345”的工作联动,我们无法批转,建议您直接向该单位咨询。感谢您对龙岩市“12345”的关注和支持。(龙岩市信访局网络信访中心于 2014-4-17 15: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