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方提出加收额外的垃圾清运费

经都名庭二期于2016年12月30号已付业主,收房时已经交付了4元每平方米的装修垃圾清运费。2017年03月13日12:47 物业方电话通知我,提出加收额外的垃圾清运费,理由是业主在装修期间有敲墙体,产生建筑垃圾太多,物业单方提出加收一次性50/元。业主认为此收费为不合理收费,涉及重复收费,我认为所有的垃圾都是属于建筑垃圾,因为在交房时已经交付了4元每平方米的装修垃圾清运费。
黄秀兵先生:您好!你于2017年5月10日向12345政务热线反映的关于经都名庭二期物业公司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问题,经本单位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意见回复如下:物业公司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从2015年开始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公司自主定价,但需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由于您在装修过程中有涉及敲墙体,产生较多装修垃圾,故物业公司向您及其他敲墙体业主均增加收取垃圾清运费,该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5月11日上午,本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与你联系并告知 ,你对 表示满意,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