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父母带7岁女儿去朋友家玩,大人离开后孩子坠楼身亡,朋友一家被告上法庭,判决结果竟是…


一场朋友聚会,两家朋友带着小孩子赴约,让人想不到的是,三个小孩子在客厅玩耍时,一个小孩子意外从窗台掉了出去……悲剧发生后,小女孩的父母将另外两方告上了法院。近日,武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三家人欢乐聚会 不料发生意外
今年2月6日晚,武义县王宅镇的梅先生和妻子一起,邀请几个朋友到其位于武义县城的家中聚餐。当晚,阿晖带着女儿和几个朋友先到达,二十分钟后,妻子和巫先生一家也相继到达。
晚上6点半左右,大人们到餐厅吃饭,留下阿晖的女儿和巫先生的两个女儿在客厅里玩耍。阿晖的女儿7岁,巫先生的两个女儿也未满6周岁,最初,三个小孩子都是在沙发上玩耍。
由于餐厅与客厅间有隔断,在餐厅里就看不见客厅里的情况。阿晖的妻子说,当时,她原本也是在客厅的,因为吃饭了,就到餐厅去盛饭,可是让她想不到的是,意外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客厅里只剩三个孩子玩耍
据一起参加聚会的徐先生说,他到了梅先生家以后,先在客厅里坐着看了会电视,开饭后,大家就到餐厅里坐下来吃饭了。客厅里就只剩阿晖的女儿等三个小孩在那里玩耍。“我们吃了一会饭后,我从厨房里走出来,看到巫先生的一个女儿站在开着的那扇窗户的左边,她的脸是朝着我这边的,另一个坐在开着的那扇窗户的右边,侧身对着我。我就说‘这么危险的,掉下去怎么办?’这时,梅先生的妻子也走过来了,我就和她一起去把窗户关起来。”
这时候,才有人发现,现场只看见巫先生的两个女儿,看不到阿晖的女儿,于是就问她们阿晖的女儿在哪里?
“不知道。”巫先生的大女儿说,“我爬到窗台上面就没有看到过她了。”
经过寻找,发现阿晖的女儿已经从五楼坠落到地面受伤了。于是,大家连忙将阿晖的女儿送到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后又送到金华市中心医院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果,第二天,小女孩永远离开了人世。
另外两个孩子说 当时他们在窗台上玩
从现场看,沙发靠客厅的窗户放置,沙发坐垫离地面高约42厘米,窗台长约224厘米、宽约70厘米、台面离地高约92厘米,客厅窗户未安装护栏。
“我们玩的时候没有大人在边上。”后来,在询问时,巫先生的两个女儿说,“就我们三个人在客厅里玩,我们三个人爬到了窗台上,在窗台上爬来爬去,然后从窗台上跳到沙发上,就这样跳了好多次。”
可以判断,阿晖的女儿应该是从沙发爬到窗台上玩耍的时候,意外从窗台坠落的。那么,阿晖的女儿是如何坠落的,其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原告认为另外两家人都应承担责任
意外坠楼事故发生后,阿晖夫妇、梅先生夫妇和巫先生夫妇进行了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最后,阿晖夫妇把另外两方都起诉到了武义县法院。
原告阿晖夫妇认为,被告梅先生家中,沙发靠近窗户放置存在危险,而且他们作为聚会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错。被告巫先生的两个女儿与阿晖的女儿在窗台上玩耍导致其坠楼,存在过错,且被告巫先生夫妻未尽到监管责任。
被告梅先生夫妇答辩称,原告作为小孩的父母,自身未尽到监护责任,疏忽大意导致悲剧发生,应承担民事责任,被告梅先生夫妇在事故中不存在过错,也没有法律规定的情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巫先生夫妇和两个女儿答辩称,两个女儿与阿晖的女儿玩耍是事实,但非危险行为,小孩子相互玩耍不存在过错;监护责任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阿晖的女儿的父母均在场,应由他们承担监护责任,被告巫先生夫妇无监护职责。故被告巫先生夫妇和两个女儿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愿意适当补偿。
法院:主人家负25%责任、另一家负10%责任
法院认为,阿晖的女儿尚属幼儿,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以及对于危险的防范能力均非常有限,需要监护人的谨慎、妥当的照料,但原告阿晖夫妇作为小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放任小孩子与同属婴幼儿的巫先生的两个女儿单独玩耍,且疏于对周围环境的注意,未尽到监护责任,是导致小孩子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梅先生夫妇,作为聚会的组织者,明知家中有多个婴幼儿玩耍,且客厅沙发靠窗台放置,客厅窗户无防护未关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未尽合理的注意义务,是导致小孩子损害后果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被告巫先生的两个女儿属未满6周岁的婴幼儿,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她们缺乏对自己行为的认知性,在窗户无防护未关的窗台上玩耍的行为本身具有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的隐患,各监护人之间亦有照管和保护的义务,然被告巫先生夫妇作为法定监护人,放任两个女儿与同属婴幼儿的阿晖的女儿单独玩耍,亦构成由于疏忽大意而未尽合理义务的过失,是导致小孩子损害后果的次要原因,应承担次要责任。
法院酌定上述三方分别承担责任的65%、25%、10%。其中,原告的损失共计人民币831822.64元,由被告分别按责任比例承担。
一审判决后,原告阿晖夫妇提起了上诉。他们认为,梅先生的妻子在录口供时承认是在小孩及小孩监护人到场后,在没有告知监护人开窗的情况下,半途开了飘窗的窗户。事后,梅先生的妻子曾多次强调,打开窗户是为了通风、散烟味。正是该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们的女儿发生意外坠落。
“现在还没有收到二审开庭通知。”昨天上午,阿晖说,他一定要把责任弄清楚,不能让女儿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了。同时也希望这起悲剧能够给大家以警醒。
不管何时何地,
作为家长都应该紧绷安全这根弦。
扩散,希望这样的悲剧不会再发生!

呵呵,朋友变仇家,也是醉了。

这种案件应该是调解。本来主人家是内疚的,多少会同意赔偿部分。太过分就是仇人了。

酒肉朋友还是少交为好!
再次证明房子窗户安装防盗窗的必要性,特别是高层。愿小女孩走好。

法院判得很对。

再次证明,朋友聚会还是到饭店好。

到底是为了 明确责任,还是为了获赔更多的钱!小孩子可怜!

还是要装防盗窗,安全第一

自己要监护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