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泸溪公安局,政法委领导:我是凤凰锰矿山一名外来矿工,我老板聂大富于6月13号下午在泸溪协商运费纠纷一事,由于协商不成,被杨勇,杨金保等一行司机强行帮架至泸溪人民銀行下嘉华宾馆102房至今已超过72小时,而且不许出房门半步,期间我们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他们说不管,试问非法拘禁罪是不是在泸溪县就没有。
时刻网友1434728797622:回复:外来矿工在泸溪县因运费协商出现纠纷被人非法拘禁,派出所不管 可以向省公安厅纠风办举报,并通过媒体曝光2015-06-19 23:38:33
我爱死你了:非法拘禁罪 最好请都市电视台去暴光2015-06-24 10:22:37
泸溪公安局:关于《外来矿工在泸溪县因运费协商出现纠纷被人非法拘禁,派出所不管》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收到您在《红网百姓呼》发帖“外来矿工在泸溪县因运费协商出现纠纷被人非法拘禁,派出所不管”的网络舆情后,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白沙派出所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6月13日上午8时,白沙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聂大富被非法拘禁在白沙镇嘉华宾馆102房间。我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至嘉华宾馆102房,经了解得知:聂大富在凤凰承包了一矿山期间欠杨勇、杨金保等泸溪籍货车司机共计十余人的运输矿石的运输费近37万,已三年未还。杨勇、杨金保及其他司机共计十余人找到聂大富向其讨要所欠运输费,因聂大富一时无法还清。聂大富自愿和杨勇、杨金保等人在白沙镇嘉华宾馆102房间商讨还钱之事。在宾馆期间杨勇、杨金保等人并没有限制聂大富人身自由,聂大富在宾馆期间还用手机向外界联系借钱还钱事宜,其衣食住行未受限制,也未被威胁。聂大富自己表示愿意和那些司机一起呆在宾馆想办法还钱。杨勇、杨金保等货车司机表示,只要聂大富能够还钱,也可以陪同和他一起去借钱。
2015年6月16日下午3时许,该事件又重复报案至我所内,我所民警将双方当事人通知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聂大富承表示确实欠钱正在想办法,也表示愿意和那些司机一起呆在宾馆想办法还钱。因聂大富一时无法还钱,属于民事借贷纠纷,未涉及到非法拘禁,我所民警便告知双方在合法的前提下自行协商解决。
最后,真诚地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泸溪公安工作。
泸溪县公安局
2015年6月26日
2015-06-29 08: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