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田智勇,“希望还桑植县庙咀河小学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是由本人所发,庙咀河组组长田昌阶之子,对于政府的回复,我有不明白之处,希望给予解释。
第一,土地是属于原庙咀河组第六小组村民的,是老百姓让出来的土地给教育局建学校的,只让建学校,不让做其他用途,其真正使用权不属于教育局,何来的向教育局申请托管该土地一说。
第二,据我了解,第一次开会选址后,政府确定施工等几次重要会议都没有通知组长开会。
第三,没有人组织村民阻止施工,两次施工学校都还处于正常教学状态,学生都还在上课,是村民自发的,村民只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安全,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学实施细则》,政府选址学校建村部,已经是知法犯法了,为什么这一点就这样过去了吗?而且是最重要的一点。
昶枫:关于《对桑植县沙塔坪乡政府“强拆村小学建村部”一事的回复有疑问》的田智勇,你好:
关于你发帖提出四点疑问,现就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解释如下:
一、目前沙塔坪乡中心小学办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说明村小范围内土地归小学管理,也属于县教育局管理。你组群众代表如果还有疑问,我们仍然建议你们可以选派代表向县国土局申请对该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进行复议。乡党委、政府向县教育局办理托管手续,托管报告中明确协议“教育部门需要时,无条件还给学校。”所以,该工程并没有占用教育用地,据为私用。而是为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为茶盘口村民及村小学生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学习、娱乐环境,是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
二、2017年10月19日召开村里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六组组长都参加了会议,会上除田昌阶外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均同意并签字选址在村小,将村小卵石危房拆除后在原址上修建村级服务平台,同时帮助村小完善操坪、围墙、健身器材等设施,给学生更好的教学环境,为群众生活娱乐提供场所,为2018年茶盘口村整村退出贫困村创造条件。组长田昌阶参会后没有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提前离开。在六组部分群众不同意的情况下,乡党委、政府联合卫计局建扶工作队和村支两委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六组群众会议,10月26日走访六组群众做工作,该组组长都参加过。为确保拆迁施工等工作顺利进行,茶盘口村支两委并在学校门口及校园内张榜公告当地群众。茶盘口村个别群众故意撕毁公告,并私自买锁将茶盘口村小大门锁住,这些都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过激行为。11月7日,乡党委政府安排工作人员联系组长田昌阶,计划于晚上进行谈话,但组长田昌阶并没有联系与其打电话的工作人员。在晚上8点左右,乡政府工作人员再次与其约定时间,定于8日晚进行谈话,8日上午组长田昌阶和部分群众在施工现场阻止工程车辆进入,均表示不复议,执意组织人员阻工。你父亲田昌阶作为中共党员和六组的组长、群众代表,没有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支持、理解、维护党委、政府、村支两委、党员、村民代表的决议,也没有采取合法依规地积极组织群众走法律程序来维护正当权益。
三、关于学生的安全,即施工时期安全的问题,施工前乡党委、政府联合茶盘口村支两委及施工队制定了严格施工方案,利用工程挡板将教室和危房隔离,同时在校门旁边围墙开口让工程车辆进入,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完全隔离,村支两委和施工方安排人员现场管理,保证在校学生安全、教学环境和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而六组部分群众在场地施工时故意阻挡在挖机前,挡住工程车辆前进路线,此行为属于阻工行为。村民维护自己利益心情可以理解,但不能采取该过激行为。请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四、村支两委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会议确定村级综合服务平台选址利用村小闲置土地是符合“四自两会三公开”程序。倘若政府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为茶盘口村群众、学生修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村小操坪、健身器材等行为违法相关法律法规,你也可以按照程序向上级部门进行反映,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整改到位。
感谢你对沙塔坪乡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同时,请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相关部门咨询,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宣传,支持当地公益事业。
沙塔坪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
2017-11-14 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