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在娄星区金碧文苑小区有套房子,因开发商靠马路那排房子违规的原因,影响我们后面的房子到现在为止还只有房产证,土地证还是个总证,没有分到户。听说娄底从6月28号起开始不动产登记,请问我的房子能正常进行不动产登记吗?进行不动产登记是怎么个程序?谢谢!
关于龙玉辉的网络留言的答复
龙玉辉:
我局2016年11月3日收到市电子政务办转来的关于《不动产登记》和《土地证》的两份留言,经调查了解,现将该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暂行条例》和《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我市从2016年6月28日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金碧文苑小区于2008年底交房并于2012年取得了房产证,但开发商一直没有为业主办理分户土地使用权证。经核实档案由湖南湘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出让土地,土地座落月塘街南侧,土地面积15020.74平方米,证号娄国用2012第05795号。该宗地(娄国用2012第05795号)未进行任何登记(未查封,未抵押也未进行分户登记等)。
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申请进行,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实施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目前该开发企业并未提交齐全的登记资料也未向我登记机构提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如需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娄国用2012第05795号、权籍调查表、宗地图;3、规划资料及容积率通报单;4、房产证原件;5、契税发票;6、房屋实测报告;7、房屋买卖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8、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市国土资源局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