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利县零阳镇零溪村耕地征收的几点质疑

我们是慈利县零阳镇零溪村的村民,该村位于城郊,以前与城区仅隔一条十来米宽的零溪河,后因临近城区且地势平坦,该村大部被纳入县城区规划和县工业园规划。近几年县工业园的发展和城市扩展,耕地征收补偿就成了该村农民面临的问题。该村现余许多耕地都是成片平整的水田旱地,也一直在耕种,随着耕地成片成批地被征收,我们无意阻滞城市的发展,但有些问题也需要弄明白:
1、农民耕地是否纳入县城区控制性规划后,就必须服从耕地征收。如果必须服从,政府是否应该将征收的政策、价格及土地用途进行公示(不是在一些农民根本一般无法了解的途径公示,而是真正的公示),避免出现大家最担心的结果:低价征收耕地后,没有按送审的规划进行开发,而是高价卖给房地产之类进行开发。
2、关于土地征收价格的问题。目前,正在进行的该村土地征收价格为到村每亩5万(村里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截留),到农民的手里就更少了,先不说这个价格能否真正起到补偿失地农民一定程度上的生产生活问题,这个价格是否应该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听下民意,而不是一直由村小组长甚至村干部直接说了算,村里给出的答案是“政府统一征收的,没办法”,而和该村相邻的良种场和双安等村,同一时间使用同一标准进行耕地征收补偿,最终是7-8万元。
3、耕地补偿款村里是否有权截留。耕地补偿款不是国有土地买卖交易收入,是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而村里一直对这种款项进行截留,高时达到20%,本就十分微薄的补偿到农民手中就更少,大家怨声载道,与此相反的是自从该村被征地开始,村里的村委大楼越盖越好,村干部的待遇,工作条件越来越好,农民对村里的资金去向一直糊里糊涂。
以上是村里许多农民质疑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予以解答,也希望熟悉法律、政策的朋友能给予解答。作为失地农民,我们没能守住国家赋予的耕地红线同时,也不希望丧失获取足额补偿的权利,但愿能在失地后有能力去应对和适应生活。
8910:慈利县零阳镇零溪村耕地征收的几点质疑 你怎么不和,大草坪那个位置的地,比价格啊。2014-12-24 13:22:01
和谐征拆:关于零阳镇零溪村网民反映土地征收问题的  关于零阳镇零溪村网民反映土地征收问题的回复
首先感谢零阳镇零溪村网民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你们在湖南省红网百姓呼声栏目中发表的《关于慈利县零阳镇零溪村耕地征收的几点质疑》一贴,县委县政府、零阳镇政府以及我局等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现就该宗土地征收的基本情况及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宗土地属慈利县2013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a1地块)项目,2014年1月26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4)政国土字第194号批准征收慈利县零阳镇双安社区居委会、零溪、永安、枫垭、仁和村集体土地20.3089公顷,其中涉及征收零阳镇零溪村集体土地10.2509公顷。根据省人民政府批文,慈利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6日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并送达张贴于零溪村。2014年11月启动了该项目的征地红线埋置界桩、测组界、地上附着物、构筑物清点登记等一系列前期工作。
二、所反映相关问题回复
1.该项目于2014年1月26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4)政国土字第194号依法批准征收慈利县零阳镇零溪村集体土地10.2509公顷,且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在该项目征收土地范围内及零溪村委会进行了张贴公示。
2.目前我县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及区域的划分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慈利县征地补偿区域及标准的通知》(慈政通[2013]3号)文件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具体实施。双安及白公城社区居委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同样依据以上三个文件标准执行,相关人员可申请查阅其征地补偿资料档案。
3.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1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必须将不少于75%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按照规定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纳入公积金或公益金,严格管理,首先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其次可以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2014年12月25日
2014-12-25 17: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