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耍无赖:疯狂作假胡市长: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在平政复字(2017)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里说,“…2008年12月13日,倪松林户领取安置费(申请人不在其中),退回2007年协议书中的款项。…”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在独信访答字(2014)51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里写明,“…2009年2月7日倪松林退回穗轮村2007年2月4日协议书中的劳力安置费46300元;…”“退回2007年协议书中的款项”就是“退回穗轮村2007年2月4日协议书中的劳力安置费46300”。同一笔款项退了两回!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在疯狂作假,铁证如山!独山港镇人民政府还能够拒不认错吗? 王维奇 2017年6月8日
王维奇:你好!2009年2月倪松林退回原一次性货币补偿,这在独信访答字(2014)51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写得很清楚,且有收据证明。自2014年你要求“落实你妻子倪梅红失地农民政策”问题开始,承办单位与你沟通渠道一直是畅通的,不管是穗轮村村委会还是独山港镇镇政府,在各阶段收到你的信访件,都是按照规定并依据政策给予答复,有书面回复也有当面沟通,你如对以往解答存有疑问,我们会保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同时,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