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算了,直接说重点!
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学校、医院、机关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音和振动污染的生产、娱乐、集会等相关活动
违反规定者,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居民楼200米范围内跳坝坝舞将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真好,就看执法局可以执法到位不
跳坝坝舞有利国民健康,值得大力提倡和保护。如果扰民又破坏了环境卫生就要改正,罚款。为省环保修改条例点赞。
跳坝坝舞有利国民健康,值得大力提倡和保护。如果扰民又破坏了环境卫生就要改正,罚款。为【省环保修改条例】点赞。
应该受到规范。
屁大点地方都有人挤在那儿跳,声音大扰民。
呵呵,是不是真的哟
全民健身应该是好事儿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