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造价员证书

1.国务院去年取消建设工程造价员证书,但是目前省内招投标活动依然要求提供造价员资格2.今年本地出台的新规定是:只要取得造价员证书,变更工作单位后,不需要办理转注手续,招投标时提供所在单位社保即可照常使用造价员证书我的问题是:之前取得证书,但是没有从业登记(没有领印章),招投标活动中要求盖资格章的,怎么处理?
你好:造价员相关事宜建议咨询省造价站,联系电话:0571-88079802。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