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3点多,柯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裕民小区21幢附近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对周围居民造成了影响。根据举报线索,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是有人在办喜酒。当时,放在21幢居民楼旁边空地上的3个组合类烟花已经燃放完毕,不过,空气中仍弥漫着烟味。
据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是新人的亲戚吴某。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传唤。经询问,吴某承认自己燃放了烟花爆竹。吴某说,看到亲戚结婚,心里高兴,想放几个烟花爆竹图喜庆,但没想到却把自己“放”进了派出所。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吴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醒,从今年3月6日起,柯桥区已正式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根据规定,柯桥城区东至镜水路、南至104国道南复线(杨绍线)、西至稽山路南沿104国道至香林大道、北至柯袍线为禁放区,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规单位、个人,公安机关都将严肃查处。
那个举报的人是个断尾巴
怎么会这样,昨晚我们双梅小区办喜事的人家也放烟花了呀,难道也不可以吗?
估计是的
主要这人身上没有羊膻味
这是拉仇恨吗?人家结婚那么多亲朋好友你干的过吗?
这个举报的人是个短命佬,
举报违法行为哪里错了?
举报对的,但也看场合,难道你结婚没放烟花?
放鞭炮主要是会导致环境污染加剧,保护环境也无可厚非
太过了点
想放就放。
发错了,你不该这样说人家。
钱没送到位
举报人叫短棺材。
30号放的人不要太多,因为是个好日子
是非不清的人真多。
既然有文件规定不能放就不放,你们可以骂举报人,难道你们放鞭炮焰火扰民时不会被骂?不会被诅咒?对办喜事人家是觉得喜庆下,但旁人不一定要跟着喜庆,你们相干的听噪音好听,闻火药味好闻,不相干的听了头疼,闻了恶心。
一面骂政府治污染不力,而当治污涉及自己时,又有理由为自己开脱。
讲得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