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横街262号违规建造平台,违反规划造披屋,盖瓦片的规定,有恃无恐,偷梁换柱。相关部门推诿塞责,不作为。现在钢筋扎好,混凝土待浇。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真是牛气冲天,这与监管者放任纵容密不可分的。
打市长热线,而且要隔三差四的拨打肯定有效
府山街道城管没用的
批后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前的放线验线工作。即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批准的施工图内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专门人员或认可的勘测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放线,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管理人员到现场验线后,认为审查无误,方可破土动工。也有的地方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0、00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方到现场验线
哦,原来是批准项目啊!那么楼主干着急了,既然会批就会管,相信规划管理人员会按照流程进行批后管理和规划验收的。说句不好听的你别生气:搞搞懂再来发帖,E网不是你发泄私愤的地方!说任何话都要讲凭据。
你这种人是典型的唯恐天下不乱!现在有什么事情能藏得住!市长热线是公共资源你这样泄愤式的打完全是占用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6楼不经一事,不长一智。谁会无缘无故,自寻烦恼。有利害冲突,维权而已。
城管该管管了
楼猪吃的空
你更不懂了,什么事都是城管吗?人家工地在建高楼也要城管去管吗?
《城乡规划法》的唯一合法管理机构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管只是受规划部门委托进行执法,当然执法只是规划法的一小部分职能而已,其他还有规划管理、规划调整等等,建议你对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概念去搞搞懂!
回11楼她的违建以前就拆过,也现在是故技重演,
没用有用,只要为城市建设多做一分,那也是值得尊敬的,俗话说,认真的人最可爱。
什么叫故伎重演?既然被依法强拆过,我想没有必要再冒这个风险吧,毕竟都是自己一分一厘挣来的.换了你你会吗?
标题就有问题!什么叫违建: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擅自建造的建设行为!楼主请问他的建设行为经过合法审批了吗?如果是,则是行政许可,除非出现重大侵权行为或涉嫌造假,否则他的建设行为受法律保护,你有异议为什么不在公示期间提出。
你走错地方了吧!柯桥区的事情来这里了
回16号她是偷梁换柱,批的披屋,造的平台,破坏规划许可。
回16号规划是原建原貌,她没有照规划来做,典型的违建。
回9楼没有教养,丢人现眼。
回13楼人家脚胖老老粗,背后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