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电信乱收费

本人手机副卡号码:18059738101,在2015年9月和10月分别被中国电信福安分公司以“健康管家”的服务名称收费达56元。11月发现后,经营业厅和拨打10000号投诉查询到该服务为“号百公司”收取。“号百公司”无法提供本人同意接受“健康管家”服务并收费的相关证据。在2015年11月3号通过“968808”号码告知并退回收取的费用56元。福安电信公司未经客户许可将客户个人预付帐户内的金钱划给第三方公司,事后不道歉不解释仅将钱拨回了事。
诉求如下: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福安电信公司欺诈甚至盗窃客户个人预付帐户,请求支持赔偿人民币500元。2、怀疑该行为具有普遍性,请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通信管理局对福安电信公司欺诈、盗窃行为进行查处。3、福安电信公司赔礼道歉。
现就用户在宁德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投诉所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国电信福安分公司已向“号百公司”了解了详情,“号百公司”已于11月19日上午11时52分联系用户,用户表示按消协法不满500元按500元退款,告知之前已退产生费用45元,减退后还455元,用户强烈要求退500元,为考虑用户满意度,“号百公司”同意退给用户500元费用,并应用户要求退至18059362818的账户上,用户表示对我司的 无异议。(电信局于 2015-11-17 11: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