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证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的咨询。

本人55年11月出生,持有二代残疾证,四级残疾。之前没有交过钱,请问如何办理老人保?这次在村里办理,被要求补交至11年。听说残疾人由政府买单,如果是这样,我要如何向村里说明?如何办理?麻烦相关部门祥细解答。谢谢!
您好!我区新农保从2011年起实施,按照新农保实施办法规定,政府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给予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金,而你所持的是四级残疾证,所以2011年-2013年是无法享受政府代缴的。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于2014年合并实施后,就是现在所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的对象放宽到所有持证残疾人。但是,你今年才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只能享受今年的政府代缴,财政无法为你代缴以前年度的保险费。你以前年度的保险费,只能由你自己出资补缴。
具体情况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秀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电话5851366详询。(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9-16 17: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