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税务新闻(第二阶段)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星期过去了。本周,一份新的税务文件终于出炉,本周,国家税务总局商品与服务税司副司长吴做了两个视频解读。让我们看看。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扶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
内容提要1)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2020年电影行业企业亏损的最长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
(3)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4)公告日之前已支付的部分可以退款或冲抵。
2.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关于暂免国家电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2020年财政部国家电影局公告第26号)
内容提要1)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湖北省将免除国家电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民族电影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在公告日期前支付的部分可以退款或冲抵。
3.二手车经销等货物和服务的税收政策和管理办法解释,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和服务优化措施解释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货物服务税司副司长吴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部分增值税征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中的条款进行了解读,并说明了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开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内容主要集中在减税和免税的时间以及是否可以发行特别票的问题上。
文章来源:www.atol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