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汀红山人,已外嫁建阳,但是户口还没来的及迁。宝宝于2013年12月在泉州早产,因为是早产所以宝宝一直住在泉州市儿童医院保温箱里,到现在有80多天了,还没出院。没出院开不了出生证,上不了户口,也买不了农保。老家去问了说2013年可以随母报,但2014年要宝宝自己买农保,可是因为开不了出生证宝宝治疗费用成了一大难事,已经花了快18万了,特在此咨询请问我现在的情况要怎么办??
关于赖荷莲同志新生儿住院费用补偿问题的答复
赖荷莲同志:
2014年2月26日,我单位依法受理了你提出的关于新生儿住院费用补偿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根据龙岩市新农合《关于统一全市新农合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的通知》(龙合管中心【2012】11号规定:计划内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若新生儿父母亲当年已经参加合作医疗的情况下,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母亲合并最高封顶线。新生儿住院前需先到参合地合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入住医院登记时需凭出生证及母亲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原件,新生儿的姓名改为参合母亲后加子/女。
二、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通知》(汀政综【2013】512号)的时间安排:新农合个人缴费时间安排在2013年10月20日—2013年12月20日。即:2013年12月20日以前出生的新生儿,2014年参合必须缴费,201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以随父母参合。
三、赖荷莲你的新生儿若符合上述条件,2013年的住院费用可以随母亲补偿。2014年的医药费用只有在参保后才能补偿。
长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4年2月26日(长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4-2-27 10:3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