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笔者从潮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该市启动“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查处月余,共抓拍到该类违法行为44宗。涉事司机均被扣2分罚款100元,其中包括2位摩托车主。
9月8日起,潮州市交警支队启用约2000个高清视频摄像头,采用人工24小时抓拍的模式,对所有“车窗抛物”行为进行视频录制留底取证,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车主进行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44位被罚的车主中,有2位是摩托车主。也就是说,抓拍“车窗抛物”不仅仅针对汽车,“摩托车抛物”一样会面临扣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从原来的一天可以抓好几宗,到后来越来越少,现在越来越难抓到。罚款不是目的,乐见这种‘零罚款’。”潮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段时间整治,加上市民文明意识的提高,“车窗抛物”行为明显减少。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会加大抓拍“车窗抛物”的力度,欢迎广大市民取证发至邮箱:czjjsskjk@sina.com或者微信号:ZDZNJKZX进行举报。
首批“车窗抛物”违法名单如下:赣B3R669、粤U89696、粤UJQ290、粤U90319、粤UXX805、粤UST290、粤UWD987、粤UGW238、粤ULR126、粤UXC891、粤UK2891、粤UKX302、粤MD5641、粤UC6932、粤UDY680、粤UD9101、粤UFA992、赣F4G966、粤UFB662、闽EQG689、粤U10197、粤U85389、粤UYS203、粤UWM906、粤USE012、粤U6C933、粤ULK162、粤UD2437、粤UB1011、粤URR730、粤UDH360、粤UAP765、粤USY343、粤UC2207、粤UXN907、粤UJ2112、粤UZQ635、粤USN307、粤UE1383、粤UMY017、粤URX858、粤U05577(大型汽车)、粤UH0389(摩托车)、粤UN3093(摩托车)。
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