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限购前已签合同并申请银行贷款成功,过户问题

本人在佛山购买首套房,是3月份签订的购买合同,5.26号银行贷款申请通过。
由于给业主交的定金不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而是通过支付宝的方式。因此在6.1份新政出来后无法正常过户,但是银行贷款申请已经通过,如果无法购买这套住房,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对本人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本人也向有关单位提请过申述,上面也有明确答复,说如果提供同贷书就可以过户,房产交易中心说需要贵单位网站上回复确认才能作为凭据,
请在网站上给予回复确认。
非常感谢。
买卖双方无法提供银行出(入)账凭证、但买方能提供银行开具的个人住房贷款同意贷款意向书或贷款业务受理证明材料的,交易时点以意向书或受理证明材料标示的时点为准。
2017-06-29 16: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