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没有给本单位聘用合同工交失业保险,劳动者要承担责任吗

事业单位工作了五年,合同期满了,单位一直都没有给聘用合同工交“失业保险”,劳动者有责任吗?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吗?这样的补偿合理吗?
您好:
感谢你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是属于事业单位的哪种合同人员是否有编制?如无编制,用人单位应当要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应当是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是符合规定的。(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10-8 16: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