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新泉镇温坊村)村民王水金拥有我村背头坑一片自留山与村民华万春(在林业站任职)的竹林(托管)相邻,边界争议多年,现村民王水金的自留山证丢失,村民华万春趁机强占争议地段,并计划实施砍伐,村民王水金求助林业站未果,请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关于王水金反映其自留山被华万春强占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调查情况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新泉镇温坊村王水金拥有该村背头坑一片自留山与华万春(在林业站任职)的竹林(托管)相邻,边界争议多年,现王水金的自留山证丢失,华万春趁机强占争议地段,并计划砍伐,王水金求助林业站未果,请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4年10月15日下午,新泉林业站会同温坊村现任书记张际材、当事一方华万春就温坊村王水金状告本村村民华万春占山一事来到王水金家中了解情况,经核实:
据王水金反映,其在“背头坑”山场的2亩山被华万春占去,多次要求归还未果。1983年,当时的村干部组织分山,原则是当时持有土地证的就分给土地证持有人,没有土地证的就当做公山在本组范围进行划分。这块山就属于没有土地证分到的山,这个可由当时参与组织分山现仍健在的张占枚、华达春作证。1987年的时候,王水金说自己有在山上种4、5株毛竹,但由于1994年老婆出走后,忙于带3个小孩,便没有心思去管山,直到2013年要去该山场办理采伐证的时候才发现该山场被华万春占去管了。
华万春、村书记张际材和张占枚(88岁,男,原来是温坊村二队村民)均证实当时的分山原则。但华万春说:王水金说的“背头坑”山场是其老婆弟张兆生根据持有1953年的土地证分来的。他外出广东打工后就委托自己管理。而且,1987年的时候温坊村属于新罗村管辖,村民都没有去山上管山种竹,山场处于失管状态,1997年独立成立行政村后村民才开始管山劈山,那山场就一直由自己管理至今。
11月11日,林业站技术人员俞向锋、陈永同、赖水玲和当事人王水金、华万春及原村主任王振章实地到山场,因华万春所持的土地证南北至“荒山”,而现状都长着毛竹,双方各持一词,争吵激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不欢而散。
三、处理意见:
新泉镇涉林纠纷大调解办将组织双方协商解决。
新泉林业站
2014年12月18日
(连城县林业局于 2014-12-23 11: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