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7:50左右,闽BY5090车从枫亭到莆田南门壶兰酒店旁小车场就把全车旅客赶下车,乘客表示票买到莆田新车站,为什么只到南门,而且该车绕道行驶,不按线路行驶,乘客欲拍照,旁边走来一个年轻人打了乘客一把掌,并把乘客的手机扫到地上,手机立即四分五裂,因他们人多而且本人也赶着上班,所以没有报警,但是为什么交通行业部门能容这样的小车场存在,为什么无视该车“站外组客和绕道行驶”,希望本投诉不要仅仅只转到车辆所属公司,因为这是承包车,车辆所属公司为了收承包费,所以肯定不会处理的,有也是造假的,本人希望交通部门给个说法,就因为你们的漠视和容许才导致群众无辜被伤害,交通部门执法是什么执法的,仙游到莆田、枫亭到莆田所有的车都进这小车场,难道都看不见吗,难道又要解释说无法取证。
经查,市民反映的闽BY5090客运班车属莆运公司城厢分公司,客运线路为莆田-枫亭,市民反映的不按线路行驶,中途甩客问题,因我处没有行政执法权,请转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查处。(莆田市运输管理处于 2015-2-26 15:43回复)
市民反映闽BY5090客车甩客的情况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1、经我支队调取该车辆当天时段的GPS轨迹图后证实该车当天时段只运行至南门壶兰酒店旁小车场就直接掉头。依据相关法律,我支队拟对闽BY5090客运车辆甩客行为进行处罚。
2、2014年市政府将市区内3个非法车站整治列为挂牌督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责成城厢区、荔城区政府进行整治,市交通运输局督办。荔城区下发过整改通知书,责令原天九湾客运站彻底关闭,城厢区拟对南门客运站、公共客运站进行改造。
我支队采取的整治措施:(一)加大力度、依规严惩。一是增加执法力量,加大巡查次数。对发现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70条等相关规定,按照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不按核定线路行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2012年度,查处客运车辆违章98起;2013年,查处客运车辆违章688起;2014年度,查处客运车辆违章1054起,2015年至今,查处客运车辆违章130起,取得一定成效。(二)出台方案,专项整治。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成立后,一直将客运市场做为监管重点,每年进行专项整治。制定了《客运班车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方案》、《规范省市际客运车辆进站管理工作路面执法督察方案》,开展多次开展打击客运车辆“站外组客”统一行动。(三)违章抄告,源头监管。交通执法部门是将客运车辆违章处罚情况抄告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将违章公司、车辆、驾驶员列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采取相应措施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荔城区、城厢区政府已经对辖区内的“非法”车站采取一定措施,但是截止目前,仍然“关而不闭”。单靠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家进行路面执法,无法也无权关闭“非法车站”。我支队将继续根据我部门职能,一是将“关而不闭”车站情况,及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由交通主管部门上报政府,建议由政府牵头,出台相应治本措施 。二根据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客运车辆违法在该“车站”揽客,依法予以处罚。
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3月3日
(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 2015-3-3 16:25回复)
2015年2月26日16:36,我支队接到投诉后立即要求闽BY5090客运车辆所属的莆运公司调查反馈,2015年2月28日,莆运公司反馈调查情况。2015年2月28日,我支队调取该车辆GPS轨迹图后证实乘客所述该车不按线路行驶的情况属实。因该车辆不按线路行驶的违法事实证据确凿,2015年3月3日15:43,我支队电话通知莆运公司前来执法支队接受处罚,截止3月10日公司尚未到本单位接收处罚。2015年3月11日,我支队再次发函要求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前往本单位违章中心接受处罚(文件附后)。18日之后,如果该公司还未到本单位接受处罚,支队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乘客对我支队处罚有疑异的,可记住车号,随时前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询处罚档案。
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15年3月13日
(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 2015-3-13 09:43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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