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即征即奖”的契税优惠问题

您好,本人了解到龙岩市于2014年9月10日出台了首套房契税“即征即奖”优惠政策,政策中提到了8种购房情形享受税收、信贷等政策优惠,本人是漳平人士,于2015年3月20号左右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是我个人首次购买住房,契税是2015年3月20日左右交的。我想要咨询的问题如下:
1、请问我是否可以享受这次政策呢?
2、文件中提到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缴纳契税《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首套房《购房人家庭住房证明》原件一份(4)、《龙岩市契税“即证即奖”申请表》原件一份中,第二项中提到的证明是指我所缴纳的契税的发票吗?第三项是指我在房管局开的首套房证明吗?第四项中的申请表是在网上下载还是去哪个部门领取呢?
3、如果可以享受这个政策,那具体是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呢?所返契税是全额的吗?会实时落实到位吗?
谢谢!~
小美您好: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落实刚需购房契税优惠侦测的实施办法》。享受契税“即征即奖”政策条件:家庭购买首套一手普通商品住房,目前,购买二手房不享受契税即征即奖政策。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5-25 16:3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