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需要证明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请问要怎样证明?
您于2016年10月17日在问政永州反映“怎样证明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下发的《江永县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江永政办函【2014】17号)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的,村委会有扶贫对象民主评议和票决的会议记录及代表签名,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有扶贫对象审核的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县扶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最后把关,确保没有争议或争议解决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建立县级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扶贫对象已完成签名手续,是知道自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以由父母到村委会咨询,并到乡镇扶贫工作站,通过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系统查询后,开具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即可。
感谢您对江永教育工作的关心!
江永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