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用权职为谋私利

我是漳平市坑源村村民,今年漳平国土局为了我村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特帮我村修基本农田路的硬化工程。可是村里争取到这工程后,并没有按上方的意图行事,把水泥路本应该打在农田上的硬化到如去往村长的家,及村书记等身边的人及家族人的回家的路上(不是农田上)。而且部分农田的水泥路已在多数地方发生断裂(是不是质量问题),原本要用外来的沙石,现用村书记在村里河道的含土多的沙石(这还破坏了生态,整条河像黄河)。望有关部门管管我们村的村干部和书记。让原本的好事变坏事,伤了村民的心。
林先生:
您好!你反映的“村干部用权职为谋私利”诉求事项收悉。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坑源村高标准烟田是经过设计、招标前审计、公开监理招投标、公开施工招投标等一系列的程序。业主由双洋镇人民政府和漳平市国土局担任,工程还没有完成,是否按图施工,须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如无按图施工也没人敢签字,工程队收不到工程款,工程质量须请相关部门进行取芯化验。村支部书记家门口是由个人出资打的水泥路面。(漳平市双洋镇于 2014-7-9 08: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