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受20多年家庭暴力折磨的她终于拿起法律武器
(网络配图)
遭遇家庭暴力,要拿起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是去年3月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文规定的。近日,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市民王女士终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并最终脱离了“魔爪”。
王女士与丈夫结婚20多年来,丈夫经常无缘无故地怀疑王女士有外遇,并不分青红皂白暴力相向。父母劝说、顾虑儿子的将来……无奈之下,王女士多次放弃离婚念头。但她的隐忍并没有唤起丈夫的同情心,暴力行为不断升级,从小打小闹发展到凳子砸头、菜刀砍背;从关起门来打,到当众殴打。不久前一天,王女士出门两个多小时,丈夫又怀疑她,用刀背砍砸她。她向派出所报警,民警来处理后纠纷才平息。
忍无可忍的王女士在妇联帮助下,走进绍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大门。工作人员给她做了心理辅导,详细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对受害人的保护措施,并给予了相应的法律援助。随后,王女士毅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拿到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准予离婚,长达20多年的家庭暴力至此终结。
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李旺荣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反家暴就不再仅仅是“家事”,更是法律框架内的强制规范。根据该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同时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该法不仅规定了对受害人的“人身保护令”,也规定了对加害人可以出具“告诫书”等,同时家庭暴力也是《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现实生活中像王女士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妇女同胞们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典型的中国人的性格,逆来顺受,还要立牌坊,老早好离婚了,现在又老了20年,再嫁就困难很多了!你的不幸婚姻,你儿子都看在眼里,已经没有将来了,父母竟然会劝说,说明你生的家庭和嫁的家庭都很不幸,一大把年纪了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了,前半生在干嘛,不学习吗,两户人家真当是门当户对!
呆句,老早好反抗在一个人过的就舒服来
我妈妈就是一直遭受着我爸爸的家庭暴力,从我5岁开始起,我爸就经常对她拳打脚踢,我16岁那年,大舅劝我妈离婚,我非常支持大舅的建议,劝我妈离婚,可是妈妈说离了婚家庭就不完整了,我哥跟着我爸会吃苦的,就这样,妈妈一直没有跟爸爸离婚,而我爸,从对我妈的拳打脚踢改成了拿木板劈我妈的头,有一次还拿起马桶盖用马桶盖做武器砸我妈,看着妈妈每次被打我都好心疼,我恨我爸爸,每次都去帮我妈妈,可是我是个女孩子,我爸爸个子又大,他就抓住我一起打,我也经常被打的头上,身上都是瘀青,有一次被我爸扇了一个耳光,把我的耳膜给打破了,而我哥,从来不插手帮妈制止爸爸的暴力行为,在我19岁那年,可怜的妈妈被打的疯掉了,后来我出嫁了,哥哥娶了老婆,爸爸还是当着儿媳的面打妈妈,儿媳嫌我妈脑子不正常,在我妈只有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暴打了我妈一顿,从此,我妈完完全全的变成了一个疯婆子,连我这个女儿都不认识了,我经常回娘家带些好吃的,买些衣服去看她,可是妈妈每次都把我当成陌生人,看着妈妈这样,我的心好痛!!!可怜的妈妈,在爸爸和儿媳的折磨下疯掉了,而且全身都是病,13年12月31日死了,那年她才68岁!!!我爸的名字叫唐阿吉,凤凰村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让她选择忍耐的不是别人
早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了
看得心都滴血了!你苦命的娘!
真有孝心应该在她晚年的时候接回家,哪怕疯了也好好养着,现在才不致后悔。
你有这样的父亲也是人生悲剧,可怜了你妈妈,真的是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楼主不知道,从小我也受爸爸的暴力,出嫁后婚姻也不美满,现在也是体弱多病,早在8年前就不会是独自一人要培养孩子上学,要租房子……楼主不知道我的苦衷,没有经历跟我一样的人生,理解!
楼主不知道,从小我也受爸爸的暴力,出嫁后婚姻也不美满,现在也是体弱多病,早在8年前就独自一人要培养孩子上学,要租房子……楼主不知道我的苦衷,没有经历跟我一样的人生,理解!
是的,我妈很可怜,所以女同胞们如果有遭受家庭暴力的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不要走我妈的那条路!
打破传统思想就好,上一辈的人太守旧!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是一种和谐。现在不愿挨打了,反而不和谐了
唉。每当听到家庭暴力,都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周杰伦的《爸,我回来了》。
客气,愿天堂无暴力!来生希望你娘可以遇到一个好男人!
加油!调整好心态对待每一天,养好自己的孩子,不要在重蹈覆辙!
都是可怜人。。
当年怎么不帮你妈报警
那时候没有110,警察不管家务事,妇联也只是调解劝和一翻,清官难断家务事,最主要的是我妈她自己不知道保护自己,不愿意离开这个家,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