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有随意变道习惯的车主注意了,路上可能有“碰瓷车”瞄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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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280多起交通事故进行诈骗,总涉案金额50余万元,多在浙江省内“肇事”。近日,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7人团伙涉嫌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的系列案件,光起诉书就达114页之多。
这个职业团伙在省内除了丽水和舟山两个地级市没去过,其他地方都有过他们的踪迹。由于此系列案涉案数量极大,公安部专门发文指令上虞警方侦办。
团伙作案手法揭秘
遇违法车精准撞击
由周某、张某等7人组成的团伙中,仅有张某是1988年出生的,其余多是90后,年龄最小的1994年出生。该团伙的作案手法却颇为处心积虑,非常有技巧。公诉机关起诉周某、包某涉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其余5人涉嫌诈骗罪。
周某当天在法庭上供述,2015年4月起,他发现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违章的不少。有的车辆喜欢超车变道,刚开始时,当车辆“插”到他驾驶的车辆前面来时,他因为生气,干脆不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撞上去。交警到现场处理,都是对方负全责。几次下来, 周某认为做这件事“有利可图”,干脆于2015年8月前后,将原本做厂房租赁的工作辞了。为此,他还拉拢了张某等人,开始了频繁作案。最多时,一个晚上能制造两三宗“碰瓷”事故。
周某承认,他和同伙都心知肚明,会挑拥堵的路段。因为这些路段车辆较多,车速也比较慢。特别是在红绿灯路口,后面有些车辆因等不及,从后面变道或逆行插上来。这种情况下,周某等人驾驶的车辆就会碰擦上去。另外,在车辆较多、车速较慢的分岔路口路段,在对方车辆打开转向灯准备变更车道时,他们驾驶的车辆会靠上去,在对方车正在完成变更车道的过程中,他们驾驶车辆不采取刹车、打方向等避让措施,顺势撞上去,有时甚至会猛踩油门,最终导致两车碰撞的事故。
“发生事故的情况多种多样,但要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制造事故’。”为确保不容易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故意行为,周某等人故意碰撞他人车辆的过程中,会控制自己车辆的碰撞部位和损失,碰撞位置基本上是对方车辆的侧面,非常精准。因为一旦撞到对方车辆的后面,就会变成追尾事故,从而会变成自己一方负全责了。
在公安侦办阶段,周某向警方交待,自己对保险理赔的程序非常熟悉。因为家附近就有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他特意关注过交通事故处理及理赔的流程。他发现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与实际去修车的钱有一部分差价,于是想到了故意撞人家的车制造对方车辆全责的事故进行诈骗。
每次发生碰撞事故后,周某等人马上下车利用手机等工具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与对方车主交涉。有时候他们报警,有时候对方车主报警。只要能迅速拿到赔偿款,他们就不会与对方车司机发生任何冲突。等交警来了后,看了现场一般都认定对方车辆负全责,然后由保险公司赔偿。
在这么多起的“事故”中,也有几次是与对方私了的:一种情况是受害人急于上下班,等不起时间,索性直接给钱。还有一种情况是,诈骗行为被对方车主识破,就会自己出钱赔偿对方车主,怕走保险太多,保险公司识破诈骗行为。
怕被保险公司识破骗局
制造事故的车有14辆
周某、张某、包某、李某、丁某、杨某等7人组成的团伙中,其中3人为温州籍,另4人为湖北籍。周某与其他几名被告人,有的系同学关系,有的是同学带朋友,这些人因臭味相投“组合”在一起。其中还有被告人原来在从事二手车交易。
案发后,据警方查获,周某等人用来“制造事故”的车辆共有14辆之多。不仅有奔驰B200,还有别克君威、大众高尔夫、伊兰特等,也有雪佛兰乐驰、宝马120等,不过这些车辆中,多为二手车。而频繁换车,就是怕被保险公司识破骗局。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周某等人一旦意识到车辆有可能“出事”,就赶紧“过户”,或再通过二手车市场进行交易等伎俩瞒天过海。二手车因价格便宜,撞后有时只需要做些简单修理,有时只在撞击部位抛光了事。
而赚钱的门道,有的是一些修理厂能提供购买维修发票,交给对方车司机,让对方车司机先垫付保险赔偿金,或者多开发票金额提供给保险公司,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
据被告人称,他们选择的目标车辆都是轿车,太好的车和太差的车都不选。因为看上去太差的车怕对方没钱,而太好的车怕对方找麻烦。一般选十几万到二十多万的车下手。
2016年3月23日晚,周某伙同另三人驾驶蓝色福特轿车在上虞区百官街道人民路卧龙山庄门口,与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后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福特轿车定损。其间周某一方为顺利获取保险理赔款,通过现金支付及微信转账的方式先行垫付给对方600元。因保险公司发现该事故有疑问而报警,致诈骗未遂。周某等人也因此被上虞警方盯上,并最终一一落网。
据警方查明,这个团伙分工明确,周某一般负责撞车后与交警和对方交涉、修车。开车的人员也相对固定。还有专人负责财务。赃款分配经事先约定,每天结账。如果一天所得在4000元以上,分给驾驶员20%(如果不到4000元,驾驶员得10%),之后除去食、宿、油、路费等,再由周某负责具体分配。
“碰瓷”手法花样繁多
遇到疑似“碰瓷”须报警
“最危险和最隐蔽的就是车‘碰瓷’。”昨天,一位处理多年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人与车“碰瓷”,因为人体受伤部位只要一经拍片,新伤老伤会看得比较清楚。而车与车“碰瓷”,就相对更具有隐蔽性。当然,如果一辆车不间断地与别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可疑度就极大。而除了“碰瓷”车辆紧跟目标车辆,在其变道时猛踩油门撞上去,与目标车剐蹭外,也有“碰瓷”车辆故意开在目标车辆前面,与目标车辆贴得很近,然后找机会紧急制动,造成目标车追尾,花样繁多。
据记者从上虞公安分局了解到,2014年,上虞警方打掉过多个豪车“碰瓷”团伙。
这年上半年,一些车主纷纷报案称被疑似“碰瓷”。民警调查发现,被“碰瓷”的私家车均为中档车型,而与之相撞的却都是身价不菲的高档轿车。拿豪车“碰瓷”,且作案频率密集,这在上虞以前并不多见。经过夜以继日的调查摸排,上虞警方打掉了这个有组织的广东省茂名籍犯罪团伙。这些人的作案手法是,驾着宝马、奔驰等高档轿车伺机“碰瓷”作案,尤其是在偏僻路段。一旦受害车辆出现,负责盯梢的“马仔”就迅速向其靠近,用弹弓将橄榄或话梅等果核弹向受害车辆,让驾驶员产生车子碰撞感。此时,犯罪嫌疑人趁受害人慌乱之际,迅速下车,再用砂纸在两车上摩擦,造成车子刮擦的假象。
犯罪嫌疑人交待,相较于女车主,他们更偏好对开中档车的男车主下手。因为男人比较怕麻烦,如果碰到一个赶时间的,谈价钱时会很干脆。
■警方提醒
遇到“碰瓷”需坚持以下几点:
1.坚持报警和叫保险公司,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交警保险理赔人员赶来处理。
2.途经偏僻处遇到“事故”,最好找附近的店家或居民帮忙作证,不要单独面对气焰嚣张的对方车主,对于漫天要价的“私了”保持警惕。
3.当车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4.安装行车记录仪防范“碰瓷”。
坏习惯是要改的,不然害人害己。这个方式只害己还利人,应该提倡。
自己乱变道,乱加塞,被正常行驶的车子撞了,也活该! 最讨厌加塞的车子,别人按顺序的排着你一个加塞,别提多火了
其实就是教育我们要老老实实开车,别给有心计的人可趁之机
很多傻逼都喜欢加塞,你不想跟车太近,他倒好拐个弯都要挤到你前面,你快一个车位能有多快?
这算不算替天行道
快一点少吃一个红绿灯。高峰期teban不起的。
我觉得这些被撞的车主都是活该
这和行人碰瓷有区别
如果你规矩开车是不会被他们碰的
行人碰瓷是你规矩开车也会被碰上
喜欢加塞的大多很焦虑
再次提醒我们坏习惯要改!
一大清早就看到袍江医院前面点点,有个女的在斑马线上被撞得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碰瓷利润很高啊
是 tei b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