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我向你局投诉了珠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违规交易欺诈我血汗钱的事,你局受理手,经多次与你局周先生及珠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和208号会员单位珠海横琴九汇华美稀贵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交涉,于6月7日达成书面协议赔偿我3万元,要求签订不平等强制式协议,为早日拿到赔偿,我非自愿签订了协议,当日由208号会员单位珠海横琴九汇华美稀贵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盐城工作人员王慧源帐上转给我1万元,另2万元于10天后转给我,但至今天8月24日一直也未转帐给我,我多次催要也不予理睬。今天我向你局投诉珠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及208号会员单位是一骗再骗,交易中心迟迟地不积极处理,请求你局将珠海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并督促交易中心积极尽快赔偿我的全部损失!同时声明我于6月7日签订的不平等强制式协议作废。
贵局转来横琴稀贵商品交易中心(下称稀贵中心)投诉者陈华春的行政投诉拟办表(流水号:111708247148501)收悉。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的要求,区内成立了稀贵中心风险防范与处置专责小组。我局按照专责小组工作安排,受理稀贵中心投诉者陈华春的投诉,了解相关情况后,督促稀贵中心高度重视、及时沟通、依法处理、尽快解决、及时报告。稀贵中心提出将积极、主动与其协商,同时也愿意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二、根据稀贵中心反馈,当事人的投诉事项已于2017年6月7日办结(详见附件)。就当事人反映稀贵中心会员单位未如期履行和解协议的问题,我局已督促稀贵中心跟进处理。如当事人对稀贵中心的处理结果不满,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协议纠纷。
专此函达。
附件:撤销投诉声明书
横琴新区金融服务局
2017年9月8日
横琴新区 2017-09-12 10: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