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公司春节假期到3月3日结束,3月4日开始正常上班,3日前的工资不算的.我应该是从3月4日开始请婚假,15天,包括星期天吗???每星期天算休息的.工资2800元/个,那3月份的工资应该怎么算,我应该拿到多少钱啊??
您好!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婚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据您所述,3月3日前属于公司春节假期,贵公司的春节假期比法定假期要长,根据前面第三十五条的规定,3日前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3月4日之后开始休婚假15天”按晚婚者计算,婚假为13天,多出的2天婚假您并未说明属于公司福利,还是您自己请事假。如果属于公司福利,婚假结束后您正常工作,3月份的工资应为2800元。如果是您自己请事假,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事假请假不需要支付工资,这2天的工资需要扣除:2800元/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2天=257.48元,3月份的工资应为2800-257.48=2542.52元。
2015-03-17 17: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