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公司收的停车费,到底是车位租用费还是车辆管理费,想必很多人对此有不同的理解。前不久,家住秀洲区王江泾镇一小区的阿华就因为停车费的性质问题,跟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发生了纠纷。
爱车被严重划伤
前不久才买新车的阿华,虽然觉得小区的停车费有点贵,但为了保障自己爱车的安全,还是向物业一次性交了一年的停车费,将爱车停进了小区。
2月份的一个周末,阿华像往常一样准备开爱车外出,突然发现车把手下方有一条约30厘米长的划痕。想着自己平时开车小心翼翼,不可能擦出这么长一条划痕,而且还是弯弯曲曲的,显然是有人故意划的。
想到这里,阿华气不打一处来,决定要找出“凶手”,好好教训他一顿。于是,阿华来到小区物业,要求调取前一天晚上的监控录像,找出究竟是谁划了自己的爱车。
监控失灵引纠纷
听到阿华的车在小区里被人划了,物业也很配合,帮助调出监控。可不巧的是,阿华爱车所在位置的监控坏了,没有影像记录。
想到自己交的不菲停车费,阿华心里愤愤不平:“我的车停在划定的停车位上,现在无故被划了,而且监控坏了,让我找不到‘凶手’,那你们物业就应该赔我钱,是你们看管不力!”
物业也觉得很无辜,又不是自己划了阿华的车,怎么找自己来赔偿!
双方争执不下,进一步演化成了肢体冲突,最终有人报警。
借助外力止纷争
双方来到王江泾派出所,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后,引导双方到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的老娘舅王大毛处调解。
来到调解室后,阿华拿出手机给老娘舅看自己爱车的“惨状”:“我的新车买来才没几个月,就被人划了这么长一道划痕,况且我是停在物业划定的停车位上的,他们没有看管好我的车子,导致车子被划伤,你说他们该不该赔!如果交了停车费又不能保证车子的安全,我为什么还要交停车费,还不如停在外面马路上!”
而小区物业经理阿彪则表示,物业对业主车子的安全是不负责任的,业主交的停车费是车位的租用费,而非保管费。物业平时如果发现车子玻璃窗没关好、后备箱没关牢,都会主动提醒业主。但是车子被划,物业肯定是不赔偿的。
通过倾听双方的陈述,老娘舅发现双方的分歧主要还是在停车费的定性问题上,如果解决了这个疑问,双方的纠纷就能迎刃而解了。于是,老娘舅立刻联系嘉洲律师事务所的冯飞博律师,询问关于停车费的性质问题。
冯律师向双方解释,目前小区物业收的停车费,基本上是车位租用费。如果是车辆保管费,那么车主和物业形成的是一种保管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要形成保管合同,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形成保管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双方都认同是保管合同,如开具的票据上写着“保管”等字样;二是要将车子实际交付给物业保管,最起码是将车钥匙交付给物业,因为保管合同的成立前提是保管人(物业)要对车子实际占有和控制。
有了专业律师给出的法律定性后,老娘舅趁热打铁劝解道,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业主有困难需要找物业帮忙,物业也需要业主配合工作,没必要吵得这么凶。当然,在这个案例中,物业方面也有欠缺之处,具体来说应该确保小区安保设施的正常运转,监控故障没有及时发现和修复,出了事情,业主当然会有意见。最终,在律师的法律解答和老娘舅的耐心劝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南湖晚报)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小区路面又不是物业的 凭什么是租用
还是乡下好啊,物业基本靠狗!
定性为租金是准确的,但是这个租金应该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该怎么用是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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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碎碎念评分:积分 +1理由: 物业什么时候有了对小区道路地面的所有权了,凭什么出租
界定停车位的性质,关键要看停车位是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还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如果是后者,那停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擅自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