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修完产假后离职是否还可以报销领取生育险,如果公司因为修完产假后不给于报销生育险,或者生育险已汇款到公司账户,到公司拒不支付生育险的报销费用给我们,要如何办理?
您好: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诉求解答如下:
1、根据龙政办[2015]240号《关于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根据《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龙政办[2015]240号第四大点生育保险待遇:企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单位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发放给参保人员。
3、如您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您可持工资结算材料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0597-2321574。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6-7-28 11: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