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闭路监控系统
1.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完成闭路监控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2.负责提供、安装及调试室外监控摄像机的防雷/接地等附属装置设备,使之符合规范及使用要求。
1.3.负责本项目安防系统整体的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批、报审及报验事宜,并按节点取得一切所需证照,以保证工程开工、竣工及业主售楼所需。
2.防盗报警系统
2.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完成防盗报警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2.2.按业主要求,进行防盗报警系统管理软件的设置,如防区划分、布撤防程序、报警响应程序等,并负责培训相关人员,使之掌握系统设置、管理、使用方法。
3.电子巡更系统
3.1.按图纸点位进行配置,安装时承包单位应根据业主意见具体调整巡更点位置及数量,数量变动10%以内造价不作调整。
3.2.根据业主要求设置巡更路线、巡更班次安排等初始信息。
4.停车场管理系统
4.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完成停车场管理系统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4.2.及时提供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土建及其电源需求图,并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实施。
4.3.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的数量及质量,提供停车场管理系统所需ic卡。如业主要求增减卡片供应的,承包单位应确保卡片单价不高于投标时所报单价。
停车场管理系统应与住宅楼门禁系统共用通行计费ic卡,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与住宅楼门禁系统的集成。
5.综合布线系统(与运营商签订协议后调整施工范围,不在招标报价范围)
6.计算机网络系统(与运营商签订协议后调整施工范围,不在招标报价范围)
7.电话程控交换机系统(与运营商签订协议后调整施工范围,不在招标报价范围内
8.有线电视系统(与运营商签订协议后调整施工范围,不在招标报价范围内)
9.信息发布系统
9.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信息发布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9.2.按业主要求提供设备技术资料、样板及土建装饰配合图,协调内装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保证本系统的功能实现。
10.无线对讲系统
10.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无线对讲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0.2.按业主要求提供设备技术资料、样板及土建装饰配合图,协调内装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保证本系统的功能实现。
11.客流统计系统
11.1.承包单位负责客流统计系统前端摄像机的供货、安装、布线、调试,向机房内客流统计系统主机提供合格的视频信号。前端摄像机与监控系统共用,在机房应采用视频分配器分别向客流统计系统和闭路监控系统提供信号。
12.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
12.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完成大商业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2.2.按业主要求提供设备技术资料、样板及土建装饰配合图,协调内装及景观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保证本系统的功能实现。
12.3.安装了背景音乐系统的区域,不再设置单独的消防广播系统,而是由背景音乐系统兼用,承包单位应与消防工程承包单位配合,保证消防广播功能的实现。如因承包单位负责之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不能满足消防验收要求的,承包单位应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无条件整改合格。
13.电梯五方通话及电梯监控系统
13.1.承包单位负责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由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的管线供货、安装、线缆测试。
13.2.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的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由电梯厂家配套,但承包单位应按业主要求提供充分的配合。
14 可视对讲系统
14.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完成住宅楼可视对讲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4.2.按业主要求提供设备技术资料、样板及土建装饰配合图,协调内装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保证本系统的功能实现。
15.门禁系统
15.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招标图纸要求,完成住宅楼门禁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5.2.按业主要求提供设备技术资料、样板及土建装饰配合图,协调内装专业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保证本系统的功能实现。
15.3.门禁系统应与停车场管理系统共用通行计费ic卡,标段2承包单位应配合标段1承包单位进行门禁系统与停车场管理系统的集成。
15. 4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楼宇自控系统控制点表及招标图纸所示,完成大商业楼宇自控系统(包括步行街、娱乐楼、时尚楼)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5.5.提供影城的空调机组自控用的比例积分阀(含执行器),内部控制系统由其它承包单位完成。
15.6.按业主要求提供对关联机电设备的配合要求及图纸,并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所提配合要求及图纸的执行。
15.7.配合关联机电系统,进行系统或设备的联合调试。
16.楼宇自控系统
16.1.按本招标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楼宇自控系统控制点表及招标图纸所示,完成楼宇自控系统所有设备及管线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6.2.按业主要求提供对关联机电设备的配合要求及图纸,并负责协调、督促、检查所提配合要求及图纸的执行。
16.3.配合关联机电系统,进行系统或设备的联合调试。
16.4 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根据本技术规格说明书及所采用的具体产品,对各种阀门口径、执行器力矩、ddc模块配置等进行计算与核对,中标后,因承包单位未尽核对计算之责而导致的设备更换或增加均由承包单位负责。
16.5.楼宇自控系统所需比例积分阀之阀体及执行器等部件均由中标单位供应,阀体由机电总包负责安装,执行器的安装、接线及调试由中标单位负责。
17.其它
17.1.承包单位是本项目全部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总协调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弱电智能化相关证照的办理、与总包的协调配合、共用管道桥架/管井/机房的协调管理、共用库房/施工作业面/工程机具的协调管理等;应与消防承包单位、有线电视承包单位、通讯承包单位等协调,安排好垂直讯井及走廊内桥架、设备、管线的安装布置。
17.2.负责标段内所有室外设备装置及机房主电源的防雷防浪涌装置的提供及安装、调试,使整个系统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范之要求。
17.3.负责标段内系统的检测工作,雇用公安技防办承认的有资质的单位对系统进行检测,有关检测的接洽、申请、配合及所有费用均由承包单位负责,并需协调其它标段的检测事宜,以达到最终项目整体弱电智能化系统检测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