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家无名尸骨DNA普查制度并设立无名尸骨与其家人DNA样本库的 建议书
我叫宋登菊,女,51岁,户口所在地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镇三坪村5组,身份证号:430802196311202149,家住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马店镇马庄村6组,电话:18631871248、18607448105.
因胞妹宋菊香1999年7月2日在丈夫家离奇失踪至今,生死不明,虽在其住地天坑搜集到一具无头尸骨,但公安至今未准确地做DNA鉴定,导致无法破案,联想到如今收尸已成职业,每年有成千上万具无名尸骨因无法查清尸源,造成杀人犯逍遥法外的局面。离奇失踪案件频繁发生,现我依据《宪法》提出如下建议,促进无名尸骨案件的查处。
一、建议国家建立无名尸骨DNA普查制度
1、责令各地政府及时收集当地发现的无名尸骨,主要由公安机关实施,取最佳DNA样点,直接送交国家无名尸骨样本库,不得以各种理由渎职。其他尸骨由事发地公安,安置妥当,不得遗弃。2、制定相关严格制度,对急于收集、送交无名尸骨的,每延迟一日处警告一次,迟于三日的开除公职,迟一个月的,国家永不录用。
3、对隐瞒不报的、保管不善、故意调包、欺上瞒下者,按照玩忽职守罪从重处罚。
4、建立严格的失踪报案报告和备案制度。准确登记失踪人员各种信息,以及报案人员的各种信息。
二、建议设立无名尸骨与其家人DNA样本库
1、无名尸骨库应当分设样本仓库、实验室及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地送交的无名尸骨样本的完整性
2、无名尸骨库的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不得擅自处理尸骨
3、无名尸骨库人员造成尸骨遗失、错乱、导致案件无法侦破的,按玩忽职守罪从重处罚
4、一旦有人报失踪案,公安机关必须在5小时内采集失踪人员直系亲属的DNA样本,并与3日内送交国家失踪人员家人DNA样本库
5、采集失踪人员直系亲属DNA样本时,应当取两到三人样本,确保后期实验室比对时检材充分
6、取样、及送检人员,不得故意调包,否则,直接给予开除,并永不录用
三、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必须加大相关法律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
应在各级电视台多次播放相关知识,深入到每个村组,社区,散发相关文字材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温馨提示,每个人都要随时向家人报告外出及同行人员相关信息,避免给国家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后果
最后,各位领导,全国爱心人士: 我胞妹宋菊香1999年7月1日回娘家借200元钱为她养的八头猪买饲料,当天返家,其夫李建军次日早晨逢人就讲,宋菊香已外出打工,我母亲上门询问,李建军避而不见,不准见外孙,不准进家门,也不报案,又拒不提供孩子的血样样本,关键还存在先后谋害两任妻子的重大嫌疑。为查明真相,我六旬母亲历经艰辛、四处奔波、餐风露宿,精神和经济损失巨大,母亲于2005年正月27日惨死田角,我为替妹申冤,也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现已13年有余。甚至被公安局黑保安多次拘留关押、辱骂及殴打。我之所以提出建议,是认为:中国式人性化社会,公民不是畜生,一旦有人失踪,政府和全社会都齐心行动起来,尽全力查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竭尽全力地呼吁,不单只为侦破胞妹离奇失踪案,也是为了控制类似遭遇频繁发生,为了关注天下民生,子孙后代的人生安全。生命诚可贵,我那只有27岁的妹妹昨天的悲惨遭遇,很可能就是你,我,他明天的悲剧。因此,希望天下有爱之士,帮助我支持我,促进国家法制的健全共创和谐社会!
建议人:宋登菊
电话:18631871248 18607448105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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