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永定区医院能对老年患者或者行动不便的患者在开具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病例时能多开几个月的药,以免我们老人或者行动不便患者每个月都要去开,而且我们每年都差不多是同一种药,希望永定区医院能在这方面给患者多开例如三个月的药,对于我们住在郊区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方便。
鉴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前该项工作职能已经划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请有关部门将该诉求件划归有权部门处理。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25日(永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7-10-25 17:32回复)
2017年11月1日永定医保中心与咨询人进行电话回复并作出了解释,咨询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根据《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慢**患者门诊处方用量的通知》(闽卫医[2012]113号)等文件规定,各医疗机构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师可视病情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开具2至4周门诊处方用量。(龙岩市医疗保障管理局于 2017-11-2 08: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