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鑫博世园车位以及电梯问题

最近听说新罗区质监局要来厦鑫博世园一期下达电梯停运通知书,我作为业主实在忍无可忍,请问新罗区质监局:1.依据哪条法律法规下达通知书,请列出法律法规以及哪条哪款的内容,请直接把内容列出,而不是模糊的说明依据特安法,我们需要的是明确的法律依据,列出之后让懂法的人评判质监局是否是依法行政;2.业主在自己套内入户花园安装门属于业主可以自由支配的行为,因为业主是有证据证明厦鑫地产在卖房时在售楼部承诺该入户花园完全由业主不受限制的使用,且有图证明当时开发商是这样宣传的,并且既然是赠送的面积从法律上讲就是由业务完全支配,且业主在赠送的面积上交了钱开发商才赠送,所以业主在自己套内入户花园安装门是业主在行使使用权。质监局认为业主不该在入户花园上装门是否意味着业主对入户花园没有使用权,那请质监局拿出证据来?3.质监局认为依据某技术标准电梯出口应预留一定的等待空间,业主的入户花园是业主享有的,并不是质检局认为入户花园应给电梯出口预留一定的等待空间,如果质监局这样认为是否也意味着侵犯了业主对入户花园的享有和使用权?如果电梯出口没有预留等待空间,是否意味着该楼房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如果没有缺陷,那为何电梯出口没有预留等待空间?如果有缺陷,那是否应该去追究开发商或者设计部门的责任?如果设计有缺陷,该楼房在质监验收时是如何验收通过的?4.质监局认为业主在电梯门口装门影响了公共安全,请问业主在电梯门口装门是业主行使使用权的行为,该行为是合法的,合法行为为何影响了公共安全?很明显,质监局在回避责任的归属,该问题的症结在开发商和设计部门,请问质监局不去找开发商和质监局反而来把矛头对准业主,是业主好欺负吗?业主是你们的衣食父母,请问你们这种包庇开发商和设计部门反而伤害自己衣食父母的行为是否合理? 有图为证一期地下车位的消防逃生通道全部被车位堵死,所有电梯出口全部被划上车位,你们是如何对该小区验收通过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你们是否要承担渎职责任? 第二、请教新罗区执法局南城执法大队:1.你们从设计部门调取图纸认为入户属于走廊,并且界定走廊属于公共部分,也就是物业管理的部分,并因此依据某法规说我们违建,请问你们的前提是否正确,走廊一定属于公共部分吗?户内不可以有走廊吗?哪条法律法规规定了走廊的性质,或者界定了走廊一定是公共部分?业主户内就不可以自己设计走廊吗?反而在前述已经证实了该入户花园是业主可以行使使用权的,且是业主享有的。请新罗区执法局明确列出法律法规的哪条哪款的内容出来,以证明依法行政,而不是模糊的欺骗业主?第三:请教新罗区消防大队,有图为证一期地下车位的消防逃生通道全部被车位堵死,所有电梯出口全部被划上车位,你们是如何对该小区验收通过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你们是否要承担渎职责任?请以上各部门针对各点的明确详细回应,不回避问题,不模糊回答。谢谢。
内容较多,详细见附件(新罗区质监局于 2014-10-15 15:20回复)
附件:15-19-02-关于厦鑫博世园小区住宅电梯问题的相关答复.doc林先生:
您关于厦鑫博世园相关信访事宜(12345政务信息平台编号:LY14100900027)的诉求件,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对档案资料和现场进行核查,现将针对信访事项的核查情况逐条反馈如下:
一、诉求地下汽车库消防安全通道被车位堵塞的问题
对于该信访诉求,我支队及新罗区消防大队于2014年6月、7月、8月期间多次派员现场核查:《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未对人员疏散走道的设置情况作要求,仅规定汽车与汽车之间、柱之间的间距,厦鑫博世园1期地下汽车库的疏散条件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但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车位布置与竣工图不符,我支队已责令龙岩市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限期整改。2014年10月11日,我支队再次派员对该信访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龙岩市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通过取消、置换部分车位的方式完成整改。
二、高层住宅电梯设置数量的问题
经查,厦鑫博世园1期申报名称为厦鑫博世园1#、2#、3#、5#、6#、8#、9#楼建设工程,各住宅楼均属于一类高层居住建筑,每个单元各有两部电梯,形式为客梯兼消防电梯。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未对普通电梯的设置数量作出规定,将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6.3.2规定,该建设工程的消防电梯设置数量符合要求。
(龙岩市消防支队于 2014-10-21 15:21回复)
小林同志:
现将您反映“厦鑫博世园户型的电梯前的空间为入户花园,属业主私人使用,不是公共部分,不是物业管理区域,请市执法局南城大队证明对厦鑫博世园是依法行政”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厦鑫博世园自交房以来,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在户型的电梯层门前空间砌墙装门或直接在电梯门口装门,此行为涉嫌违规装修,占用公共场地。我局南城大队对此进行调查,发现该小区户型的电梯层门前的空间在竣工验收图纸上显示为“走廊兼前室”,并不是“入户花园”;该区域与安全通道消防门直接相连,位于户型红线之外,不在户型套内;另在该走廊兼前室区域内安装有消防栓等设施。我局南城大队执法人员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在走廊兼前室区域中砌墙装门或直接在电梯门口装门、侵占走廊的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自行整改,恢复原状,是经过调查后依法作出的。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10月22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10-22 11:08回复)
林先生:
您的编号LY14100900027的诉求件我局已收悉,现将问题回复如下:由龙岩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龙岩市好逸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的厦鑫•博士园一期项目,部分业主在装修时违规将电梯间走廊兼前室的栏杆、电梯间走廊兼前室与客厅间隔墙拆除,并将南面入户门移至楼梯与阳台兼前室隔墙处,将该部分公共部位并入套房内使用,破坏了建筑的原有的使用功能,该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第四十九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不得施工”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规定。我局将责令龙岩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牵头组织龙岩市好逸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部分违规业主限期将房屋违规装修部分按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恢复原样。
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10月28日(新罗区住建局于 2014-10-29 09:02回复)